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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央直属组织:
  最近,一种新的传染病--非典型肺炎悄然袭来,威胁着我国部分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沉着应对,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使疫情得到初步控制。
  非典型肺炎是全国乃至全世界医学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何防治非典型肺炎,没有任何经验可循。所以,这项工作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复杂性。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配合政府部门,积极做好防治工作。
  各级组织要积极参与宣传科学的防护知识,增强防病意识,并要搞好本单位及个人的预防工作;同时,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感染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传播途径,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在这场抗击“非典”的战斗中,广大医务工作者始终工作在防病治病第一线。他们坚守工作岗位,团结一致、沉着应对、不惧风险,确保了社会的团结稳定和各项事业的正常进行,赢得了全国人民的深深敬意。本党党员中也有不少医务工作者和医学专家,他们积极投身于控制疫情和救治病人的工作中,在这场特殊的考验面前,发扬无私奉献和救死扶伤精神,为最终战胜非典型肺炎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各级组织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相信科学,不要轻信传言,更不要传播不负责任的谣言,要为维护稳定、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最终战胜非典型肺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夺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最后胜利。

                          中国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