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第七组(致公、侨联)组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委员们意见一致,认为当前法院的执行难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如果执行的对象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而是个人或私营企业,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这有的是因为财产转移,难以执行;有的则是拘于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房产等不动产不敢轻易封存而难以执行,等等。现在社会上出现因为法院执行难,转而请打手等黑社会势力来解决的现象,这不仅使法律的尊严被亵渎了,而且为黑社会势力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委员们建议将执行难问题列入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尽快解决。(陈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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