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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厦门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决议


  中国致公党厦门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于20011219日至20日在厦门召开。

  这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市人民积极实施《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反走私、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形势下召开的。在中共厦门市委和致公党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关心支持下,全体代表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致公党厦门市三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是实事求是的,总结出的几点体会对今后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大会对三届市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工作报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设想比较全面,切实可行。大会一致通过这个工作报告。

  大会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经过代表们充分酝酿协商,选举产生了出席致公党福建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和致公党厦门市四届委员会。大会希望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带领我市致公党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责,为特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大会号召全市致公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强不息,为实现“十五”计划宏伟目标,为厦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