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历史 致力团结 为党为公

----致公党厦门组织20年发展概述

机关支部 王起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在不断探索与实践中焕发了勃勃生机。

  中国致公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总格局中的一员,20多年来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致公党厦门组织建立20年,不仅成员增加,组织发展,整体素质日益提高,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而且作为一个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979年10月,致公党中央决定在厦门建立致公党地方组织。除民革、民盟、民建、农工,致公党是“文革”后在厦门建立的新的一级地方组织。

  1980年10月,致公党福建省主委柯朝阳(原同安县副县长)受致公党中央委托(后由致公党福建省委会秘书长林春福负责),筹建厦门致公党组织,在市委统战部的支持下,组成临时工作小组并由林春福负责,老党员陈思达主持具体工作,林仲明、陈德康、王起鹍负责组织、联络和宣传工作。1981年11月15日,林春福同志在厦门霞溪旅社主持召开第一次党员会议,除陈思达同志,有洪如萍、林仲明、陈德康、王起鹍等11位新党员参加会议。会上草拟了关于成立厦门致公党组织的报告,并送中共厦门市委批复。1981年12月30日中国致公党厦门市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洪如萍、丘涟滨、陈思达为工委会委员,洪如萍为召集人,陈思达为驻会委员。1981年5月23日,会址迁入民主大厦六楼,工委会正式挂牌办公。

  工委会成立以后,经中共厦门市委统战部推荐,张述同志由香港回厦门。1983年3月15日致公党福建省委任命张述为工委会主委。1984年9月5日和1986年11月26日致公党福建省委又先后下文任命洪如萍、丘涟滨为副主委,委员增至8人。1986年11月26日,经省委会批准任命王起鹍为副秘书长,主持工委会机关的日常工作。1988年6月18日,经省委会批复,增补林继贤为工委会专职副主委。

  1983年工委会在厦大、同安、市区、集美、鼓浪屿、先后建立7个致公党小组,后成立支部,党员总数64人。至1988年10月共有基层支部7个,党员206人。

  1981年5月22日(即在工委会成立前夕),致公党中央在泉州召开第二次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各地的组织工作经验,为推进厦门致公党组织建立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工委会建立后,根据致公党中央“七大”关于“今后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四化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为实现四化服务”的精神,工委会在推动党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组织党员开展为四化服务工作。

  从1981年至1987年,工委会认真贯彻致公党中央“八大”精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基础,加强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立志改革,充分发挥致公党与海外有广泛联系的特点和优势,发扬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祖国统一和保卫世界和平贡献我们的力量。

  1985年5月和12月,致公党中央主席黄鼎臣、副主席伍觉天先后抵厦视察、检查工委会工作。工委会根据致公党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领会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同制定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或《七条》)精神,为健全和巩固组织发展工作,提出发展新党员必须注意质量,发展对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在市委统战部指导下,认真总结组织建设的经验。

  同时,工委会还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侨务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其中包括为一些归侨侨眷的解决平反冤假错案遗留问题,落实侨房政策,还为一些归侨侨眷、党员解决住房、工资待遇、 离退休、夫妇两分居、工龄、职称、奖金、出境出国探亲、定居、子女升学就业等问题,以及帮助解决华侨农场、工厂企业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这些政策的落实,不仅调动了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而且使他们的海外亲友深受感动。

  87年1月14日,工委会召开中学和高校的致公党党员座谈会,就北京等地高校学生上街游行问题举行了座谈。厦门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都以头版头条新闻对此做了详细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本党还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各种座谈会、联谊会,以自我教育的形式,激发广大党员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觉悟程度、组织程度不断提高,坚定了为祖国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努力工作的信心。

  在改革开放方针鼓舞下,广大党员在本职工作中勤勤恳恳,发挥专长,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近百名党员被评为各级先进工作者和荣获各种荣誉证书;在继续开展各种面向社会服务和海外联络工作中,基层组织和党员发挥各自优势开办儿童英语班、法律咨询、经济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引进资金达10亿人民币,协助和配合海外亲友,为家乡兴办公益事业达50多项,促进了侨乡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83年4月14日和86年1月29日,致公党工委会分别召开“为四化服务经验汇报会”和 为“四化服务汇报会暨表彰大会”,在这两个会上表彰了8个先进集体和50多先进个人。

  1988年8月和1991年12月,致公党厦门市委会先后召开“一大”、“二大”,选举以丘涟滨主委、周畅、林继贤副主委、王起鹍秘书长的领导班子,市委会认真贯彻致公中央“九大”“十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并依据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确定了本党工作任务,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参政党的功能作用,推动基层组织大力开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教育,充分发挥同广大归侨侨眷联系的特点,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并且把自身建设和发挥参政党职能密切结合起来,注重发挥群体优势和参政议政整体功能,带领广大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积极参加厦门特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实践,履行参政党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土监督职能。我们通过参加“双月座谈会”、民主协商会,通过在政协会议上发言和提交提案,发表政见,通过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组织中任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通过开展群众性参政议政活动提出大量带政策性的宏观咨询建议等等,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

  1996年10月,召开致公党厦门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出了主委胡明辉、副主委杨缅昆、王起鹍、秘书长林乐真为新一届领导班子。从“一大”到“三大”致公党厦门市委会逐步实现了领导班子的新老合作和交替,,新班子在进一步开创参政议政的新局面的同时,组织建设也得到巩固与发展,至2001年11月,本党基层总支有3个,支部22个,党员数共560人,是1988年的二倍多。

  厦门致公在“三大”以后,紧紧依靠中共厦门市委领导,发挥与归侨侨眷密切联系的优势,继续开展海外联络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海外联谊活动, 98年、99年分别组团出访缅甸和英国,同时接待了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秘鲁、缅甸、菲律宾、巴拉圭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洪门组织、华人华侨社团,加强了与海外洪门组织的联系。1997年、2001年致公党中央在厦门召开海外联络工作会议,推动了本党厦门市委会的海外联络工作,并在海外联络工作中加深了同老朋友的友谊,结交了年青一代的新朋友。

  本党成立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以来,根据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努力探索党派工作的运作规律,逐步完善参政议政机制,鼓励基层支部参与调查研究,组织课题组,撰写调研课题,做到注重调查研究,选准课题,贴近市党政部门决策,坚持为厦门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并逐步建立起一支参政议政的人才队伍,推动参政议政工作向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几年来共完成了58项课题研究,其中有 23篇被《厦门月刊》、《厦门政协》等刊物采用,有8篇被评为优秀调研课题,有11篇入选省、市委统战系统参政议政调研文集。反映社情民意的稿件349件,在《特区快讯》、《政协快讯》等发表93篇。先后撰写的《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发挥我市多元优势,促进厦台渔业经贸与科技合作》、《外来人口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找准“侨”在机遇中的位置,争创特区的整体优势》等在双月座谈会上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加强宣传文化部门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工作》、《关于监督落实归侨生活补贴金发放问题》、《尽快修建五显至竹坝华侨农场的柏油路》、《加强科普工作,为科教兴市打好坚实基础》等提案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采纳,被评为优秀提案。本党先后有20 多位党员被市区两级纪委、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审计局、教委、检察院等单位聘为等各类“特约人员”以及“行风评议代表”,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特约”工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98年本党厦门市委会被省统战系统评为先进集体。

  本党积极做好与侨办的对口联系工作,共同制定了对口联系的工作意见和方法。1993年12月25日致公党与侨办、侨联发起成立“侨界知识分子联谊会”;我们还与侨办、侨联共同进行侨情调查,共同承办《保护法》实施五周年情况调查,开展课题调研;共同举办迎接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大型系列活动,共同开展对侨资企业的调查工作。2000年、2001年对口联系进一步加强,并增加与市外资委的对口联系单位。本党还经常对侨办、外资委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致公党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在侨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我市侨务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加深了彼此的了解,拓宽联系渠道。近几年,我们主动加强与人大侨委、政协侨港澳台委员的联络,推进“五侨”联系工作,共同举办为西部捐建侨心小学的等各种系列活动。

  二十年的实践表明,致公党厦门组织经历的历史是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致力为公、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而努力奋斗的历史;是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共密切合作,风雨同舟,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是坚持在革命和建设中,贯彻自我教育方针,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