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姐――永恒的尊称


机关支部 吴 德 圆

  提起“洪大姐”棗洪如萍同志,老致公党员们无不肃然起敬。在厦门是如此,在闽南乃至全省甚至更大范围的致公党组织里也是如此。

  20年前,当洪如萍同志还是60多岁的时候,我们称她洪大姐,如今她已经是80多岁高龄了,大家还是尊称她为洪大姐。许多象我这般年龄的人开始还不习惯这样称呼,因为以她的年龄足以当“洪奶奶”了,接触多了才觉得这样称呼其实很亲切。

  洪大姐是一位品德高尚,令人敬重的老前辈,她与洪大哥棗其丈夫洪克刚先生同是菲律宾归侨。早年旅菲时即参加革命,长期在侨校、侨团任职,与当地华侨、华裔中上层人士、菲律宾洪门人士等有着较广泛的联系和影响。回国后,先后在集美侨校、厦门市妇联、思明区妇联工作,1975年任鼓浪屿区妇联主任直至退休。1981年由本党福建省委会直接吸收加入致公党,参加筹建致公党厦门地方组织,曾任工委会召集人,后任工委会副主委并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工委会的组织工作和机关建设工作。在任职期间,她始终以身作则、克己奉公,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每一份工作报告、文件等总是仔细阅读,认真批改。为工作,她敢尽忠言,勇于批评;敢于用人且善于用人,注意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作用。与工委会其他老一辈领导们一起,努力为日后厦门致公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洪大姐热爱致公党,关心党员、关心机关里的每一位同志;她要求党员和干部做一个襟怀坦荡的人。自己也是一贯严于律已。她平易近人,广泛接触党员群众。身为领导,她却始终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分,积极参加每一次的支部生活会,并注意反映归侨侨眷的呼声,从不松懈;她关心归侨、侨眷的生活,经常帮助反映和解决归侨侨眷的就业、住房困难等问题、为落实侨房政策尽心尽力。在为致公党组织工作的几年里,她从不要公家一分钱津贴。八十年代,工委会机关没有车辆,经费非常紧缺,工作需要、会议来往的车船费,洪大姐都是自己掏钱,从未向财务报销。有几次,我们把应该发给她的补贴送到她家,她不是谢绝了,便是捐献给了基层组织作为活动经费。为我们党员树立了全心全意、致力为公的光辉榜样。

  洪大姐的家庭是典型的归侨知识分子家庭,五个子女都是国家优秀的人才。其中有的担任省人大副主任、有的担任我市高级干部、有的在大学任教、还有的在国外留学,从事科研工作。两年前,洪大哥去世后,为了让子女们安心工作,在一远房亲戚的照料下,坚持在鼓浪屿老家独居。

  每当我们想起与洪大姐相处的日子,她那崇高的人格魅力,执着奉献的精神,令我们敬仰不已。我们衷心的祝愿:洪大姐,祝您健康、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