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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构筑区域性旅游中心的战略构想
林德荣


   旅游发展战略和目标:以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的发展为依托,以目前的观光旅游为基础,以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商务旅游等专项旅游为主体,以“台”“海”“侨”为特色,以“大旅游”的观念为指导,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力争把厦门建设成为东南沿海区域性旅游中心,使厦门真正成为商务与会展旅游中心,国内外游客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地。
战略构想:

一、发挥厦门现有的旅游资源优势,不断增强厦门旅游的吸引力,大力发展厦门城市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会展、商务旅游,使厦门成为闽南三角区、福建省内、东南沿海乃至海内外游客的旅游目的地、商务与会展旅游中心。
增强厦门旅游吸引力的主要措施:充分认识旅游产品高度综合性的特点,树立发展“大旅游”、城市旅游的观念,注意旅游产品的开发、组合,同时,强化厦门整体城市的文明性和文化氛围,增强厦门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核心引力。
(一)建设“旅游目的地”的具体建议:
首先,在厦门的餐饮方面。(我们知道,旅游的六大要素中,吃是摆在第一位的。中国有句老话叫“民以食为天”,可见吃在人们的旅游生活中所占分量之重要。从旅游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一个游客平生首次抵达一个陌生旅游目的地时,其心理反应最强烈的是新奇感和不安全感并存。那么克服游客心理不安全感的最好方法之一是,为他提供令其满意的饮食服务。一餐鲜美可口而又颇具特色的饮食,不仅能够满足游客的生理需求,而且能够安慰他那“不安全”的心理,从而大大提高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满意程度。)
厦门应该考虑建设一条、或多条方便游客用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同时又能反映当地民众生活习俗的“饮食一条街”、“小吃夜市”、或美食城等。建设时,可以采用政府规划和倡导,民间集资兴办的形式。除了经营厦门当地风味饮食以外,还可以大力引进周边地区乃至东南亚地区的风味小吃,使厦门成为一个“美食天堂”。在饮食业经营过程中,强化政府的法规督导作用,在产品质量、价格和对客服务上规范业者的经营活动,强调餐饮产品的“服务、质量、和卫生”。以最大程度地满足游客的生理和心理需求。
目前,海沧开发区的东屿村已是一个自发的有一定雏形的、具有浓郁闽南地方特色的、周边闻名的饮食村。只要海沧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稍加引导和扶持,就能使之成为吸引周边游客及台湾游客的饮食特色村。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大对海沧东屿村饮食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有所倾斜,把东屿饮食村打造成厦门的一个品牌。
第二,在“住”的方面,针对现阶段厦门假日期间客房吃紧而平时客房出租率不足的状况,可以借鉴旅游发达国家发展“家庭旅馆”的做法,鼓励民众在节假日期间把私人剩余住房出租给客人,以缓解假日期间住房供给的压力,同时,又能使外来游客真正了解和体验当地民众的生活方式,这是一种一举两得的事情。我们知道此种措施在一年前就已实施,但效果并不是很好。究其原因主要是客人对家庭旅馆的卫生条件和安全程度缺乏信心,而对于一些具有剩余房间、且又具备接待外来游客条件的私人来说,也不乐意把自己的房间出租给一个外来的陌生人居住。而且,现阶段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家庭旅馆只是在假日对游客开放,平时关门。这个规定势必造成家庭旅馆的经营出现得不偿失的结果。因为他们花费很多资金用于客房的装修和家具的添置,却只能在假日期间开放,致使客房无法得到充分利用,造成成本过高,得不偿失,这些业主只好选择停业。
对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鼓励私人开设家庭旅馆,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使之全年营业。在管理上,加强对家庭旅馆的资格认证,对于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旅馆给予整改,若确实不具备出租条件的则坚决取缔。同时加强对客宣传工作,加大家庭旅馆经营的透明度,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和管理功能,让游客住得放心、住得舒心。而对于那一些不愿意把房子租出来的民众,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如在英国凡是私人愿意把自己的资源(房子)拿出来与人共享的(即出租给游客或外国留学生),则政府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等。
鉴于近期不少来厦游客反映在厦门住不上家庭旅馆的情况,我个人建议在鼓浪屿多开设一些家庭旅馆,并且全年营业,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第三,“行”。近年来,厦门市的公共交通事业与几年前的相比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若与国内一些经济发达城市(深圳、上海)相比较,厦门是落后了。无论是硬件或是软件,都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驾驶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强化培训势在必行。而且,对于一个初来乍到的外来游客来说,去厦门的一些旅游景点旅游并不便利。厦门是否借鉴新加坡或者欧洲一些旅游发达国家的做法,搞城市旅游专车“City tour”,把全市的大部分旅游景点都串起来。客人只要买一张通票就能游遍这些景点,且能享受到车上导游员的讲解服务。可以规定此车票24小时内有效,若游客中途下车游览,要到另一个景点时,可凭票在旅游专车停靠点等候上车。也可考虑与海上游船结合起来,让游客自由选择游览的方式。如此则能大大方便外来旅游散客在厦门的观光游览活动。至于旅游收入的部门分配问题,可让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和景点部门及旅行社等部门之间协商解决。
四、在“游”方面。为解决假日期间岛内景点人满为患的现象,建议尽快开发岛外同安及海沧旅游资源,鼓励岛内民众节假日到外面旅游,以缓解岛内景点接待的压力。同时建议各景点与旅行社建立一套假日旅游客流量预定、预报系统,通过有序的安排接待,有效调节景点客流量,解决节假日景点人满为患现象。在景点建设上,要强调各景点的鲜明主题(如南普陀观音菩萨的慈悲度众和护生的劝善等“民间佛教”主题;日光岩的民族英雄郑成功主题;鳌园陈嘉庚先生的捐资助教的爱国主义主题和闽南的石雕文化主题;鼓浪屿的音乐与万国建筑主题等),强化导游人员的素质培训,强化旅游目的地的形象特色。同时,强化厦门旅游的休闲性和参与性,以提高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及游客的重游率。
要尽早解决鼓浪屿的行政管理与旅游业发展关系的问题。把鼓浪屿的居民外迁,延长鼓浪屿渡轮的营业时间,真正解决厦鼓轮渡夜间的交通问题,把鼓浪屿建设成为一个让游客留连忘返的旅游岛。建议在鼓浪屿轮渡码头、龙头路至菽庄花园及日光岩路上布置音响设备,播放具有鼓浪屿鲜明特色的背景音乐,制造岛上的音乐氛围;设立“音乐夜市”,鼓励民间艺人和厦门各大院校艺术学院的学生到鼓浪屿来表演;在龙头路及景区周围开设具有欧式风格的露天咖啡茶座、酒吧和中式茶楼,延长游客在鼓浪屿的逗留时间和人均消费额。同时,加大对鼓浪屿特色建筑的维修和保护力度。使鼓浪屿成为游客观光、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五、在“购”的方面,针对厦门市连续三年商品零售总额都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的这个现实情况(厦门市商品零售总额占全市财政收入的8.3%,全省的平均水平是8.7%,全国平均水平是10%),应大力发展厦门的购物旅游,因为“购物旅游”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人均消费额,而且还能留给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美好回忆。
发展厦门的购物旅游,要开发具有闽南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在各个景点的旅游纪念品应有所区别,不能千篇一律。如在胡里山的纪念品应该是炮王和炮弹及清兵雕塑;在鳌园的纪念品应是惠安的微型石雕和影雕;在鼓浪屿可突出郑成功的微型雕塑,及具有闽南特色的漳州木偶头、厦门漆线雕、惠安女泥塑、泉州刺绣、漳州八宝印泥等。同时可以考虑开发各景点的明信片、文化衫等旅游纪念品,增强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记忆的同时,增加各景点的经济收入。
在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生产上,强调产品产、供、销的供应链的建设,作好各协作单位的分工合作,搞好三者利益分配关系,以适当地降低旅游商品价格(旅游目的地商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应相对低于旅游客源地的价格),来吸引旅游者购买。
六、在“娱”方面。应突出闽南的地方特色,举办漳州掌中木偶和泉州提线木偶;漳州芗剧、泉州高甲戏、厦门歌仔戏及南音的表演,以吸引外来游客;同时,加快厦门夜景工程的建设步伐;增加厦门的游客参与性强的夜间娱乐项目的建设,以增强厦门城市旅游的吸引力。
(二)作为商务与会展旅游中心
作为商务与会展旅游中心,厦门旅游业必须以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为方向,进一步增强商贸、会展和电子商务的服务功能,把发展旅游同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旅游对促进外经贸发展的媒介作用。要加快高档商务型酒店的兴建,现有旅游饭店要拓展会议服务功能,增加商务客房楼层和酒店会议设施,提高酒店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旅行社要加大推广、策划休闲度假旅游、商务旅游、会展旅游的力度,主动招揽、代理、承办各种国内、国际会议和各类展销会的业务。要鼓励旅游汽车公司扩大规模,提高承揽大型展览会和国际会议的客货运输服务能力。旅游商品、娱乐等经营单位,也要进一步增强商务旅游的服务功能。同时,要建设以专业店、精品店、专卖店为特色、环境优美的步行商业街区、特色餐饮街区和观光夜市。

二、分发挥厦门市的对台优势、窗口、口岸城市的功能以及区域优势使厦门成为内地居民到省内其他旅游目的地(武夷山、闽西土楼区、惠安女婚嫁习俗)、台湾和东南亚的旅游集散地,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人到内地旅游的集散地。
作为旅游集散地,要依托城市立体化的交通体系,充分发挥厦门的口岸优势。对台优势和交通便利优势,大力加强与台湾及闽粤赣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充分利用多方位的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提升口岸的服务水平,强化辐射和聚散功能,为海内外游客提供快捷、便利、舒适的转运服务。

三、发挥厦门的区域优势,构筑周边旅游协作圈。

厦门要建成国际化区域性的旅游中心城市,就必须超越行政辖区的限制,善用区域和全球的资源,积极开展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形成区域网络化、特色化、数字化的旅游合作体系,构成厦门旅游业发展的广阔空间。
1、周边旅游协作圈的范围
根据旅游协作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旅游协作网可分为境内、境外两个旅游圈。
(1)根据厦门的地缘优势和海外客源市场的促销战略,台湾地区是厦门拓展海外客源市场、推进境内外旅游合作的重点地区。其中,开展旅游合作的重点城市是金门和台北、高雄、台中市。
(2)拓展国内旅游协作区域,必须坚持在加强闽东南、闽西南和闽粤赣十三地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上,以珠江三角洲(如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佛山等市)、长江中下游地区(如上海、南京、苏州、武汉、合肥等市)为重点;以旅客列车和飞机航班直达厦门的始发站城市(诸如北京、西安、杭州、重庆、成都、南昌等市)为基点,同时积极寻求与国内著名旅游风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发展区域旅游合作。
2、构建周边旅游协作圈的思路
(1)构建周边旅游协作圈,必须以扩大辐射、强化服务为重点,依托厦门深水港、航空港和信息港的现代化建设;区域联合,互通信息,客源共享,发挥厦门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的集散、辐射作用,拓展厦门的经济腹地,使厦门逐步成为周边地区的企业营运中心,与周边地区形成优势互补、梯度推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要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服务创新,向周边地区乃至全国、世界拓展服务空间和服务领域。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外地区乃至国外兴办旅游经营项目。
(2)积极推动以厦门为重点城市的闽台旅游合作区的发展,是提升厦门旅游业国际竞争力、构建周边旅游协作圈的关键。
重点是抓住海峡两岸“三通”的契机,加快发展与金门岛、台湾岛的旅游区域合作,建立厦门一金门、厦门一台北、厦门一高雄等城市间的旅游协作机制,使厦门既作为大陆居民赴台湾岛旅游最便捷的口岸和赴金门岛旅游的出发地,也成为台湾游客周末短期休闲、度假、购物的主选区。
要借助香港国际性贸易、金融、运输、旅游、信息中心的优势,深化厦港旅游合作。
(3)构建周边旅游协作圈的基础工作,是加强与我省周边地区,特别是大力开展与闽东南、闽西南和闽粤赣十三地市经济协作区内相关城市和景区的旅游合作,进而才能进一步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中下游地区为重点;以旅客列车和飞机航班直达厦门的始发站城市为基点,拓展周边旅游协作圈的区域。
开展旅游协作,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完善与相关城市和主要旅游景区的协作机制。旅游协作应以政府协调、引导的方式,以旅游企业合作为基础,以区域旅游线路联合开发、促销为载体,以推动旅行社跨地区兼并、重组为突破,积极推进山海联动,资源、客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