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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旧城区绿化问题及对策
--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


  近几年来,我市园林绿化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园林绿地面积持续增加,绿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厦门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十佳人居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厦门市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生态型城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5平方米。这就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作为全市园林绿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旧城区绿化率偏低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市绿化率水平的提高。如何提高旧城区绿化率,改善旧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旧城区城市品味,从而促进全市绿化率水平的提高,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就我市旧城区绿化率低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当前我市旧城区绿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我市旧城区主要指,北至禾祥东西路、东至火车站、东南沿万石山演武路、西南至鹭江沿岸这一区域。这一区的布局结构主要是"一区一带三片",即以中山、思明"十字"字型传统商业街为核心的历史风貌区、由滨海岸线为特征环境以及滨海高层建设共同构成的滨海特色景观带和公园片、厦港片、金榜片三个片区。当前旧城区绿化现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绿化率低。根据《厦门市旧城分区规划》中"现状用地平衡表"提供的数据,旧城区绿化用地仅占总用地面积的7%,人均拥有绿地仅3.16平方米。尽管近几年旧城区绿地面积有所增加,但仍远远低于全市水平,2001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7%,绿地率达3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7平方米。二是绿地构成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中山公园、鸿山公园等公园绿地和山体绿地,而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等所占比例很少。在禾祥东西路与厦禾路之间,除道路两旁行道树绿化外,没有大片绿地,而在中山路与思明南北路"十"字型传统商业街区,除在局口街等处零星点缀几棵老树外,再也见不到绿色!
旧城区绿化率低、绿地构成相对单一,有各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1、旧城区人口密度大,建筑容积率高。旧城区总面积为8.57平方公里,总人口为18.97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222人/公顷,最高的思明街道达512人/公顷。据《厦门市统计年鉴》1997年提供数据,全岛总人口43.02万人(不含鼓浪屿),旧城占全岛建成区面积的12.0%,而人口比例却高达44.1%。同时,由于旧城区多层建筑多,容积率高,直接造成了旧城区绿化率偏低。
  2、涉及历史风貌街区保护,绿化改造难度大。如中山路和思明南北路,处于历史风貌街区的核心保护区内,是厦门旧城区历年积淀而形成的建筑环境特色,在旧城改造中以保留和原样修复为主,小规模改造为辅,尽可能保护现有街道空间和精美建筑立面形式,如旧城的格局、沿街的骑楼、街巷的尺度。在这种情况下,要提高绿化率,难度不少。
  3、规划缺乏约束力,规划绿地被侵占。在不少小区建设项目中,绿地被改变用途。一方面由于对规划的实施缺乏监督,致使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擅自将一些原规划为绿化用地的改变用途,建造楼房、店面、停车位等;另一方面,由于《异地绿化补偿办法》已经废止,又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不能对开发商缩小绿地面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惩罚制止,这使得原有的规划绿地大幅缩小,规划的绿化率难以落实。从调查情况看,除了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小区外,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项目绿地率八成以上未能达标。另外,根据规划,厦门城市的主干道的绿地退线一般是20至50米,可有一些原有干道的绿地退线为10至15米。这一点使道路绿化用地不能很好地得到保证。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减弱了厦门的总绿化率。
  二、提高旧城区绿化率的对策
  旧城区是厦门城市的发源地,经历了渔村 前哨城堡 通商港口几个发展阶段,已有600年历史。自"厦门城"至今和平码头一带自发形成的居民点,经过1920年后的一次较大规模改建和拓展,奠定了现旧城的基础。1980年创办特区以来,旧城区起到了主要的基地作用,至今仍然是我市人口密集的商业区。提高旧城区绿化率,对于美化旧城环境,提高旧城区群众生活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厦门市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地系统。以建设大型绿地、林地、绿带为重点,着重提升建设区绿化水平。做好各山体的生态植被建设,以及风景区、风景林地的保护。规划建设道路沿线、河流湖泊沿岸及海岸、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的绿化带、绿化隔离带、防护林带,形成绿化走廊。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树种,建立科学的绿化养护机制,改善绿化的生态效果和景观效果,形成具有海湾特色的绿化生态体系。"这也为旧城区绿地系统的规划建设指明了方向。
  1、要建立起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国家建设部颁布了以法规形式要求各地对各种形式的绿地实施管理方案,明确了绿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是城市公共绿地共享空间。这为厦门实施"绿线管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因此,建议把好规划关,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控制性规划,规范"绿线管理"制度,严禁城市绿地系统中已规划预留的绿地被侵占或改变用途。对已被改变其他用途的规划绿地,重新恢复作为绿地。
  2、加强对旧城区开发项目中绿地建设项目审批。一方面,采取集中绿化的办法,即由政府从各功能片区中划出一整片用地,集中用于绿化,防止各功能片区在建设中绿地面积缩水,保证整个片区的绿化率。另一方面,加强对开发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各开发项目的绿化率,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相关部门介入监督,对改变绿地用途的,予及时纠正。项目竣工后,还要由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对绿化未达标的,予以严惩,使开发商因得不偿失而自觉地建设绿地,以确保绿化各项指标的落实。
  3、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旧城区一些道路狭窄,尤其是中山路和思明南北路由于属于历史貌保护核心区,发展道路绿化、街区绿化等平面绿化有较大的局限性。因此,利用阳台、屋顶等边角地和空间,大力发展立体绿化,不仅可以弥补局部地区平面绿化的不足,提高绿地覆盖率、绿视率,而且可以增加景观和生态效应,提高公众绿化环保意识。
  (1)积极开展屋顶、阳台绿化。修建屋顶花园主要存在建筑物楼板的防水、负重以及绿化树木的抗风性、抗旱性以及养护等问题。目前国外已基本解决了上述因素的制约,推出了由人工土壤厂家、防水材料厂家和园林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研制开发的屋顶绿化系统。该系统通过先进的施工方法,能更简便更迅速地建造起屋顶花园。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结合我市的实际,实施屋顶绿化工程,使屋顶成为空中花园。为此,建议将旧城屋顶、阳台绿化纳入"平改坡"、"平改绿"工程,对旧城区现有建筑屋顶现状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拆除屋顶的违章建筑,并加以改造,在屋顶、阳台等地方栽种绿化草坪和攀缘植物等,既可美化屋顶、阳台,又可提高绿化率。
  (2)对修建屋顶绿化的建筑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部门有必要在政策、资金方面予以支持,逐步培育屋顶绿化市场。据报道,从1999年开始,日本政府决定对修建楼顶花园的业主提供低息贷款: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楼顶花园面积占楼顶总面积40%以上,不仅可以得到修建楼顶花园所需资金的低息贷款,而且主体建筑也可享受部分低息贷款。东京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定,兴建大型建筑时,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楼顶花园可以作为绿化面积使用。厦门也应该从实际出发,制订相关法规,鼓励发展城市立体绿化,从而改善厦门的绿地系统,提高整体绿化水平,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
  (3)积极引种攀缘植物品种。攀缘植物在立体绿化中应用最为广泛,利用攀缘植物对建筑墙面、围墙进行绿化,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可作立体绿化的攀缘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姿态万千,有的观枝叶,有的观花,有的观果。目前厦门地区常见的攀缘植物主要有爬墙虎、紫藤、炮仗花、使君子、三角梅、茑萝、葡萄、野蔷薇、藤本月季、西番莲、绿萝、大花老鸦嘴、五爪金龙、食用瓜类等,但由于前期引种工作做得不够,导致施工单位不懂得用或不敢用,或者养护水平得不到保证。因此,建议有关引种单位对此进行专项研究,引进优良品种,进行试种、繁殖和推广。
  (4)对中山路、思明南北路沿街骑楼风格建筑,统一进行墙面装修,在沿街骑楼的柱子上修建与建筑风格相统一的盆景。通过在立柱上栽种绿化植物,绿化街区,增添生机,改善硬质画面,提高绿视率。
  4、要利用岛内工厂外迁、危房拆迁等契机,增加绿地面积。当前,旧城区一批工厂正迁往岛外,一些原有的工厂用地可以作为绿地,或兴建城市中心广场。一方面,要保证旧城区改建的绿地率必须严格达到国家规定的25%标准,并争取有所增加;位于城市主干道的,应增加两侧的绿化带宽度。另一方面,要整片规划,将工厂用地直接作为绿地。根据《厦门市旧城区分区规划》,旧城区主要外迁工厂的用地中,规划用于绿地用地的仅占5.61%,比例还偏少。建议增加将旧城区工厂用地用途中,公用绿地的面积,以进一步提高旧城区绿化率。此外,在旧城区内的危房拆迁工作中,对危房住户作异地安置,将原危房用地改作绿地或中心花园,进一步提高旧城区绿化率。
  5、加强对现有绿地和树木的养护工作。要完善园林绿地护养管理机制,引入竞争机制,试行绿化护养管理承包招标,提高现有城市园林绿地管理水平。落实"门前三包"中的"包绿化"工作,明确责任,杜绝侵占门前绿地的各种违法行为,并建立破坏树木报告制度,对门前绿化受破坏情况及时报告,管理部门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并及时补种。要加大考评力度,对单位和居民个人庭院、阳台、屋顶、墙面绿化等绿化美化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社会氛围。        [执笔:陈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