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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强鼓浪屿留住游客的吸引力


    鼓浪屿作为厦门市旅游的龙头,素有“海上花园”、“琴岛”、“万国建筑博物馆”、“音乐之岛”等美称,在海内外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近年来鼓浪屿旅游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旅游营业收入已从1998年的550万元增长到2002年的1亿元,财政收入也从3200万元增长到4650万元。然而,这与1998年至2002年用于旅游基础设施的开发和景观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与的投入3.65亿元相比,与2002年全市超过165亿元的旅游总收入相比,和其龙头地位仍不相称。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前鼓浪屿的旅游收入主要来源于日光岩、菽庄花园和皓月园三个景点的门票收入,这种单一的旅游收入模式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到了鼓浪屿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今年1月,中共厦门市委书记郑立中在鼓浪屿   万石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调研时指出,鼓浪屿的发展要从时代背景、自身实际出发,寻找结合点,首先是音乐艺术之岛,其次是名胜风景区和旅游休闲地,目前的问题是认真研究岛上旅游的供需求关系,琢磨如何留住游客。为此,建议进一步挖掘音乐艺术岛的潜力,改善旅游居住环境,以增强吸引力,留住游客,刺激旅游消费,拓宽收入渠道,推动鼓浪屿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挖掘音乐艺术岛潜力,营造浓厚的音乐氛围,以其独特的音乐魅力留住游客。

(一)增设国内外著名音乐家的雕像。目前鼓浪屿上仅有一些海洋生物等雕像,体现的是鼓浪屿的海韵。建议增设国内外著名音乐家如莫扎特、贝多芬等的雕像,并附上人物简介、主要代表作等,以体现雕像的音乐韵味。这些音乐家的雕像可以结合游览线路设置,使游客在观赏雕像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到音乐知识,而且感受到音乐的魅力。

(二)打造全国一流的音乐厅。提起维也纳,人们就会想起那有“世界首席音乐厅”之称的“金色大厅”,在那里每年一度的新年音乐会带给了令全世界音乐爱好者难以忘怀的视听享受。建议进一步改善鼓浪屿音乐厅的环境,提高音乐厅的音响效果,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音乐厅。

(三)定期在音乐厅举办音乐会。除举办钢琴节、“小柴“等音乐节庆活动外,可以定期在音乐厅举办音乐会,由厦门爱乐乐团或邀请其他乐团前来演奏,并可以作为一个固定的旅游节目,让游客亲身体验音乐。

(四)扩大“背景音乐系统”覆盖范围并与音乐厅音响系统相联接。背景音乐系统作为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首期已经竣工,但目前主要分布在鼓浪屿轮渡、港仔后、等旅游主干道,仅覆盖全岛三分之一的面积。建议扩大“背景音乐系统”的设置范围,以逐步覆盖全岛。同时,建议“背景音乐系统”与音乐厅音响系统联接,以弥补音乐厅场所相对较小的不足,又可以在全岛每个角落都能聆听到音乐厅传出的美妙音乐。

(五)引导音乐行业团体上岛经营。在鼓浪屿上从事音乐行业的团体单位还较少,建议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音像出版单位、音像店、乐器行在鼓浪屿上经营,引导鼓浪屿形成与音乐相关的产业,与旅游业形成良性互动。

(六)创造良好的音乐文化运行环境。争取著名音乐院校在鼓浪屿办分校及兴办业余音乐学校,形成从幼儿到大学、从早期到后期的音乐人才梯级开发,培养一批本土音乐人才。举办音乐讲座促进交流,活跃音乐学术氛围。定期举办专场音乐人才招聘交流会,推动音乐人才在引进、交流中成长,逐步把鼓浪屿建成全国音乐人才交流的“集散地”。

(七)推广家庭音乐会发展的经验。鼓浪屿的家庭音乐全国闻名,如果大量迁出岛上居民,将可能影响到鼓浪屿家庭音乐的发展。因此,建议在鼓励支持岛上举行家庭音乐会的同时,在全市推广岛上发展家庭音乐的经验,提高全市居民的音乐素质,反过来又能够促进鼓浪屿家庭音乐的发展。

(八)形成多种音乐形式并存的局面。作为“音乐之岛”,不仅要钢琴乐,还可以有爵士乐,不仅要高雅音乐,还可以有广场音乐、酒吧音乐,等等。建议吸引更多的音乐形式,形成多种音乐形式并存的局面,以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九)在旧城拆迁改造中营造音乐氛围。鼓浪屿面积小,在旧城拆迁、改造、建设中,既要体现鼓浪屿的雄、奇、幽、秀等特色,也要注意营造音乐的氛围,比如,道路和围墙的改造可以有歌曲的乐谱或乐谱符号、路灯的造型可以有乐器的外观等等。

二、挖掘历史与自然的资源,融合世界与本土的特色,打造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一)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设家庭旅馆。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鼓浪屿岛上建筑风格众多,其中较有价值的风貌建筑有百余幢,尚有较大的开发空间。建议制定时间表,有计划地对重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利用这些历史风貌建筑开设家庭旅馆。

1、根据不同的产权关系,采取灵活的经营模式,既可以由业主独自经营,也可由多方参股经营,或委托旅游开发公司经营。

2、恢复历史风貌建筑的内外景观,按其建设时期的风格进行装饰装修,让游客居住其中体验历史的变迁。不同国家风格建筑的家庭旅馆,具有鲜明的特色,将对游客留宿鼓浪屿产生很强的吸引力。

3、制定统一的标志和服务和标准,推动家庭旅馆逐步与国际接轨,增强对海外游客的吸引力。

4、修订关于家庭旅馆的规定,允许全年营业。现有家庭旅馆不能在全年营业,直接影响了营业收入,不利于家庭旅馆的健康发展。允许家庭旅馆全年营业,增加家庭旅馆收入,推动家庭馆健康发展。

(二)发挥海岛优势开发休闲旅游新项目。要留住游客,除了美丽的自然风光、浓厚的人文环境,还需要丰富的娱乐节目。建议加强与周边区域的协同联系,以鼓浪屿为中心,形成往北与火烧屿、马銮湾、杏林湾,往南与环岛路、会展中心、海上看金门等联成一体的休闲旅游观光带,以拓展鼓浪屿旅游空间,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三)发挥侨乡优势以特色美食吸引游客。目前岛上餐饮以海鲜为主,虽有本土特色,但因档次不高,品种单一以及价格等因素,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大。建议发挥厦门侨乡的优势,以优惠的政策吸引善长烹调异国风味食品的归侨、侨眷在岛上开办餐厅、小吃店、咖啡馆等休闲小店。这些具有异国特色的店铺可相对集中于商业中心,也可以分布在全岛各处,让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既有可短暂休息的地方,又能够品尝各国风味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