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3年底,在厦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共有35616家(含非法人单位),其中民营企业29420家,占82%;中小企业35498户,占99.67%。2003年底,厦门市工业产值1394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工业产值约为190亿左右,约占全市工业产值的13.6%。考虑到厦门市三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到境外注册后投资到厦门的“形式三资企业”,因此,厦门市民营企业的实际工业产值将在15%以上。此外,厦门市民营企业具有在机构数量多、资本规模小、职工人数少、中小企业居多的特点;主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技术结构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然而,当前厦门市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却面临融资难问题。
一是资金短缺面广,60.7%的被调查企业处于供求状况
“短缺”或“严重短缺”,其中12.3%的被调查企业处于资金“严重短缺”的状态。
二是资金缺口大,在被调查企业中,50%的企业的银行融资不足企业资金需求的25%,36.7%的企业的银行融资占企业资金需求25%-50%之间,
仅有13.4%的被调查企业的银行贷款占企业资金需求50%-100%之间。
三是贷款难,中小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贷款难,52.8%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出现银行存差与贷款难并存的情况。
究其原因,可以分为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因素。
从外部因素看,主要原因有:一是中小企业信用增强机制不够健全,如厦门市信用担保体系不够健全,厦门市从1999年至今共成立信用担保机构5家,其中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民营资本性质的担保机构已倒闭,而且由于种种原因,担保体系作用有限,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再如,资金来源单一,现存的四家信用担保公司都由政府出资,是一次性的,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从长期看不利于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二是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和征信体系不完善。三是小银行体系不发达,银行业结构不能适应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四是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管理呈现分散状态,不利于其改善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服务。
从内部因素看,主要原因有:一是财务稳定性欠佳,经营管理存在不足。这是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共同弱点。二是自身信用建设滞后,诚信意识有待提高。三是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缺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交往经验,而且不熟悉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产生了怕麻烦的情绪。四是缺乏现代财务会计管理意识。
为此,建议:
一、继续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1、鼓励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成立中小企业服务部
在目前的银行业结构中,鼓励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在厦分支机构成立中小企业服务部,增强对厦门市中小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功能。首先,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金融产品的开发力度;其次,简化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审批程序,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授信更加专业化,第三,要提高审批透明度。此外,还需要其他金融制度安排来消除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市场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提高该市场的配置效率,这也是解决厦门市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途径。
2、发展和完善厦门市的小银行服务体系
完善厦门市小银行体系建设,使厦门地区的银行业结构与经济结构更相适应,使小银行体系逐步成为服务厦门市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主力。首先,要开拓思路,引进民营资本,深化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革,使之成为激励约束机制相容的、合理的、活跃的社区银行,定位于服务厦门地区广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者。其次,要争取政策,充分发挥厦门市金融业比较发达和规范的优势,在利率等金融要素改革逐步到位的前提下,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和鼓励民营资本建立自己的新型社区银行,立足于发展零售业务,服务厦门地区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进一步发挥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在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市场中作用
对典当行、风险投资公司、拍卖行进行归口管理,改变目前分散管理的状态,促进上述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发展,改进其经营和服务方式,扩大其服务范围,以满足对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需要。
三、积极引导中小科技型民营企业开辟直接融资渠道
1、充分发挥厦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作用
厦门市早于1998年底即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但几年来其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建议厦门市切实遵循“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原则,积极改制厦门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逐步退出,以解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和风险投资基金运营特点的矛盾,有利于风险投资公司大力拓展业务;积极利用深圳中小企业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投放资金的退出渠道,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
2、引导、扶持优质中小民营企业到中小企业版上市
优先引导、扶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市场前景的重点中小民营高科技企业,促进其规范管理,到深圳中小企业版上市。应当指出的事,由于企业本身的条件限制,包装推销的能力有限,政府有关部门不仅要热忱提供指导和服务,在中国当今地方政府效用函数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现实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还要积极包装、推销当地的中小企业上市,而不是坐等或坐视其自生自灭,自荣自衰。
四、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市场的透明度
1、政府机构要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减少政府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
首先,在做好关键信息保密的基础上,政府要加大披露主要经济信息,提高市场信息的覆盖面,逐步扭转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于盲目投资和跟风投资的状态。实践证明,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条件下,中小民营企业可以比较科学地进行经济决策,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市场。其次,政府要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树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裁判”形象,既防止寻租的道德风险,又促进竞争产出效率,才能扭转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于行政压制下的“弱势群体”的状态。
2、加快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减少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加快厦门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或个人征信制度建设,是提高厦门市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市场资金配置效率的最基本的制度安排。首先,与国际国内先进的企业评信公司,改革现有的厦门市评信公司,扩大评信企业范围,实现专业化经营,提高评信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其次,在严格执业资质和规范行业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创办合伙制的信用评级公司,满足包括中小民营企业在内中小企业对信用评级的需求。第三,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议借鉴上海、深圳的经验,将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信息综合,建立一套覆盖面广、信息全面准确的个人征信体系,对扩大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范围、拓展个人银行业务、消费贷款等有着重要的意义。第四、尽快成立厦门市联合征信咨询机构(信用局),规范和组织对厦门地区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的登记、咨询、披露和管理等服务。第五,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考虑给予有关部门评信公司和和征信公司予一定补贴或税收优惠,以激励其对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人评信的积极性。
3、培育诚信文化,树立诚信意识
在加快正式制度建设同时,也要不断加强非正式制度如道德、信仰、传统信用文化等的宣传和建设,正确引导舆论,使守信成为市民自觉遵守的公德。加大失信者的信息披露(如公布黑名单等),利用公众约束不良行为,坚决遏止以逃废债务和逃税漏税为“有能量”的不良社会风气蔓延,使失信成为人人鄙视的可耻行为,形成失信行为的道德惩戒机制,不断加大失信者的社会成本。
五、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
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成因还在于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信用观念淡薄,使整体中小民营企业的形象受损。因此,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还要从促进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入手,使其适应市场竞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健康发展。建议政府加强引导,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竞争。首先,利用财政三项资金,成立非营利的信息咨询和培训中心,提供关于经营、管理、金融、财务、法律、会计、人力资源开发等援助,促进中小民营企业逐步改善经营管理,规范财会制度,熟悉信贷操作,增进银企之间的互信。其次,鼓励发展涉及经营管理、金融投资、财务会计、培训教育的中介机构,利用市场手段,不断改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