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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五大难题,完善我市留学人员创业环境


    近年来我市在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海外留学人员来厦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而几年来我市留学人员创业也取得优异的成绩。然而从我市对留学人员回我市创业的实际吸引程度来看,形势不容乐观,许多政策还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市已经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不能全部落实

政府作出承诺的优惠政策不能全部落实,使他们对市委、市政府的信心有所动摇。如,市十一届人大常委42次会议通过的《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第14条明确提出,“留学人员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可在实际运作中,税务部门却不认可。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门槛高,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多数难以达到要求,无法享受到相应优惠政策

根据厦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就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并没有规定企业的年产值,可在实际操作中,市科技主管部门却“内部控制”要求申报企业必须达到非软件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人民币、软件企业500万元人民币。而大多数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客观上难以达到认定的产值指标。

三、融资难依然是创业的大难题

多数回国创业的留学人员都面临着后继资金不足的问题,不少城市的政府愿意制定各种优惠措施为他们的发展提供支持,包括在融资方面予以的帮助。然而我市在这方面却缺乏相应举措,许多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后继资金不足、贷款难的问题难以解决。

四、技术转为产业难

许多带技术回国的留学人员,如果自己没有创业资金的话,将发现很难把掌握的技术转化成产业。技术价值入股缺乏操作规范,技术转化基本依赖在技术交易市场的个人行为,政府未能发挥高新技术转化为产业的孵化器作用。

五、外汇管制依然是创业的门槛

许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时候,携带相当比例的外币回来,可是在注册的时候却不能注册成外商投资企业。因为按规定,资金必须从境外注入,可这些留学人员已经在国外把所有的东西都变卖处理后回来,要重新把资金携带到境外,再从境外输回来,相当困难,也十分麻烦。

如何解决上述存在问题,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造一个更加优越的环境呢?我们建议:

一、市委、市政府应积极做好垂直管理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既然经过人大确立的政策法规,就应该落实,相关部门按法规要求该提供的优惠政策应该及时给予,否则就将失去严肃性,政府形象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对留学人员创办的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在认定条件上应予以适当的放宽

建议把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内部控制”的年产值标准非软件企业降低到500万元、软件企业降低到200万元左右,经留学人员创业员园管理机构审批确认后,再由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三、设立留学人员融资担保基金

整合现有资金,设立一笔融资担保专项基金,或者在市政府的牵线搭桥下,由某个资质较好的担保企业(或风险投资企业)提供专门的担保,为贷款提供担保,使留学人员企业的融资困难就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得到缓解。

四、建立技术备案机制和技术招商通道

建议在火炬开发区或创业园指定一个部门专门负责此类技术项目的登记备案,审评确认价值后,再以开发区或创业园的名义,由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统一对外技术招商,或推荐由市科技局或其他部门在各类招商会展活动中予以独立的技术招商,充分挖掘留学人员的技术资源。

五、外汇政策予以适当放宽

针对留学人员回国后所持外币已经带回境内的特点,对注册外资企业中的外币流向必须从境外注入的规定应适当放松,降低门槛,使他们能充分享受到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