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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体制,完善污水处理系统


      水污染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前经济的顺利建设和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市水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亟待解决。

一、     现状

厦门的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船舶排污。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市把防治水污染作为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形势不容乐观。1995年,城市生活污水的年产生量约5550万吨,工业废水约3500万吨,船舶排污中可估算的含油污水排放约20万吨。目前,厦门的陆域废水产生量已超过40000万吨,水污染形势仍相当严峻,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增长的速度,水环境质量继续恶化,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如果不能得到扭转,就有可能使我市出现严重的水危机。

二、    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畅

目前政府部门(环保、市政)与改制后的水务集团的关系还在理顺的过程中。各自的责任、分工和定位不明,给污水处理工作造成新的困难。

(二)设施整体配套运作失衡

污水处理厂、管网收集系统和各种配套设施建设整体配套滞后,即便建起了污水厂,但排水管网没跟上,污水流不到污水厂,导致污水处理厂闲置或"吃不饱"的现象。

(三)污水排放监管不力

有些部门和企业默许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或减量运行,而现有监管系统无法监测到此类行为,各种人为逃避监管的行为时有发生,未经处理的废水还在不断排到各类水体中。

(四)水处理资金不足

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企业欠交拒交的现象较多,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我市目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缺口10余亿元。政府的投入,从目前的数目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已建成投入的污水处理施建正常运行费支出。

三、    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调动各种宣传手段,让全体市民充分认识到水污染对我们的城市和每一个市民的危害,污水处理不是环保部门和个别单位的事,必须从每个市民自身做起,才能从源头到各个环节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污染。

(二)严格按科学办事

从规划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法规和程序,按科学规律办事,避免在这些环节中的各种长官意志和朝令夕改,避免最后完成的项目成为“四不象”。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力度,加快污染治理步伐,把此项工作列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将污水处理建设纳入党政环保责任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政协等监督机构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四)理顺管理体制

应理顺政府部门(环保、市政)与改制后的水务集团的关系和各自的责任和分工,避免造成各方责任不清定位不明的问题,给污水处理工作造成新的困难。应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投资、建设、运营机制。

(五)加强整体配套建设

注重污水处理厂、管网及各种配套设施的整体配套建设,避免有了污水处理厂,管网却没接好;管网接上了,配套设施又没建设的现象。

(六)全面监管污水排放

在现有对污水排放监管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并争取做到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测。加强人工巡查,打击各种人为逃避监管的行为,堵住漏洞。

(七)完善投资渠道

当前污水处理存在的最大困难依然是回报缓慢带来的资金不足。由于污水处理资金缺口较大,应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筹措体制。除中央及地方财政和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外,资金选择可从国债、贷款、外资等多方考虑,应鼓励吸纳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国际民间、国内民间等外部资金,走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使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进入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