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社区的工作越来越得到认可和重视,它在城市建设的作用也越来越得到认同。然而目前我市的社区工作却存在诸多的弊端,需要政府重视和解决。
一、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责、权、利不一致。如有的社区卫生由居委会管理,卫生费却由物业收;有些居民要社区出具婚证明,而政府却没有赋予权利;各类调查需要入户,居民不予配合,社区也无可奈何;在管理社区中需要物业完成的工作,物业拒不服从,社区亦无计可施;等等。
(二)工作量大,人员少,社区成员工作超负荷。各种任务一项接一项,而编制又有限,不少社区不得不自己掏钱请人帮忙,加上社区工作特点,有些工作(如入户访问、调查问卷等)需待在职居民下班在家时方可进行,因而经常要加班加点。
(三)工作条件较差。多数办公用房未达标,建筑质量也较差。有的公用设施用房不足;有的原有公用设施用房被拆除后,补给用房面积缩水,条件差;有的甚至有不给补。
(四)街道领导重视力度不够,社区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受到限制。由于没有经费,对群众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工作少,群众工作基础差;尚存在理事机构虚设或议事能力差,小组长发挥“五员”作用不平衡。
(五)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没有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局五部门于2003年3月联合下发厦民〔2003〕31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的意见(暂行)》文件,明确规定社区工作者在任职期内执行统一的工资制度,然而快两年了,这个文件到现在也没有执行,不同的社区待遇还不尽相同。
二、完善社区工作的建议
(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对于社区与居民及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关系,应明确规定居民和单位应承担的配合社区工作的义务,避免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管理社区等工作中再遭遇尴尬。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了解和支持社区工作。各类宣传媒体应加大力度宣传社区建设的意义、作用和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及社区建设和社区居委会工作成就,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使居民们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及社区居委会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包括社区办公场所和社区内居民文化设施的建设,都应按文件要求予以落实;街道应加大经费投入的力度,领导要重视,亲自抓,确保社区硬件建设早日达到要求。
(四)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争取提高他们工资福利水平。目前各个街道的社区工作人员领的工作标准是不同的,有的高有的低,有些“村改居”的还可以由村财进行补贴。应该执行全市统一的标准。而且考虑他们的工作十分辛苦,应适当提高他们待遇,具体可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