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扩大内需拓展国内市场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经济已呈现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而我国经济又是以内循环为主的。因此,如何有效剌激内需,拓展国内市场,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已成为厦门当前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市商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物价低指数运行。今年1~8月份,物价指数仍然在负值内运行,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零售物价下降4.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
1个百分点。从而造成市场继续处于平淡状态,消费热点难以形成,这对启动市场,扩大内需极为不利。
2、市场无序竞争愈演愈烈。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但居民的消费心理则是“买涨不买跌”,其结果必然是:既增加成本又降低效益。
3、我市居民消费倾向偏低。近年来,厦门市不仅平均消费倾向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下降趋势明显。从1985年到1997年,厦门市的平均消费倾向从49.8%降至34.2%。与国内其他主要城市对比,厦门的平均消费倾向明显偏低。
4、我市仍有消费制度和消费政策障碍。
5、郊区农村市场尚未明显启动。从主观上看,农民消费观念的更新较缓慢,对收入的储蓄倾向较强;从观客上看,近年来,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而其价格则大幅度下跌,致使农民增产不增收或增收甚微,从而影响农民有支付能力消费的增长。
“扩大内需,拓展国内市场”不外是扩大国内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的市场,这应当作为厦门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尤其加入世贸组织(WTO)之后,厦门外向经济与内向经济将进一步接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对接。厦门产品不去占领国内市场,将会被国际大公的产品所占领,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因此,必须着力把厦门建成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沿海中心城市之一。就目前而言,扩大内需,拓展国内市场,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一、政府要加强宏观规划、协调、引导和服务工作。
(一)加强开发市场是的宏观规划工作。要规划市场,就得首先对市场进行调查和预测,调查市场需求现状、市场消费水平、消费层次和消费习惯等。根据我市现有的名牌产品、拳头产品或优势产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国内市场。我省已提出闽货“北伐西征”。我们认为,厦门宜提出“开发西南、西北、进军东北、稳住华东”的营销战略。
(二)加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力度。政府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开拓市场,为企业发布市场信息。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类的商品展销会。如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各种类型的商品展销会。如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交易会、订货会、“新产品展销会”,如今年在西安举办厦门产品展销暨经贸合作洽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效果甚佳。这种贸洽会要坚持,每年有选择地在内地中心城市举办1-2次。
——鼓励、支持企业到辐射能力较强的内地中心城市设立厦门产品分销中心、配送中心、贸易中心、推广总代理、总经销、代理配送、连锁经营、工贸一体化等新型营销方式,促进厦门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
——着力宣传厦门产品。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争取更多的大型展销会、订货会来厦门召开,以便宣传厦门、参展产品;也可邀请外地大商场、大经销单位总经理来厦参观访问,增加对企业的了解、对厦门产品的认识,从而增强销售厦门产品的信心,还要结合帮困扶贫、对口支援、友诚结好等工作,积极宣传和促销厦门产品。
二、加大投资力度与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
厦门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应当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技术型支柱行业为基础,加速发展第二次产业、大力发展第三次产业、优化提高第一次产业,把加大投资与产业调整升级紧密结起来。要制定鼓励加大投资的政策,调动政府、企业和民间投资的积极性,采取多主体、多渠道的投入。
厦门市政府扩大投资,要继续以市区和郊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项目的扶植为重点。市区要加快港口码头、道路、信息通信和生态环保的建设;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道路、水利、电力和小城镇的建设,加速郊区城市化的进程。
三、加快科技创新与创名牌产品相结合。
要鼓励企业跟踪本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自主开发和技术创新,实现本企业的技术跨越,创造出技术含量高的一流产品,逐步形成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
(一)制定鼓励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科技进步与创新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也是当今市场竞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为此,厦门要制定增加科技投入和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在贷款上给予适当贴息,由政府补贴;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从第一次销售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列收列支返还,其中,90%返回企业,10%纳入高新技术风险基金使用;对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有贡献者,给予重奖。
(二)凡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国有、集体企业,其产品的利润所得税给予3年免税;其企业在本市以外开办流通或生产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其所需资金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给予贴息贷款。
(三)继续探索工商联手开拓市场的有效形式。在总结“名品进名店”、“名品进名城”、“名牌大联展”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措施,鼓励多形式地推动工商企业的合作,加大厦门产品在省内外市场的推销力度,扩大厦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要进一步启动郊区农村市场。要加大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除道路、电网建设外,还要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将信息采集点扩大到全国各大中心城市;同时积极组织工业企业生产出适合农业的生产资料和农民消费需要的产品;商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商业网点,积极组织工业品下乡,扩大农村市场需求,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制订鼓励开拓国内市场的措施。
四、完善流通业态,提高营销水平
所谓流通业态,是指流通企业为有利于销售商品和获取盈利而采用的具有相对稳定性,又有明显特性的企业组织类型和经营方式的具体形态。厦门的流通业态尚不完善、不发达。尤其连销经营刚起步,配送中心还是空白。厦门要扩大内需,拓展国内市场,刺激消费,就得首先发展,完善流通业态。当前应着力发展连销经营和配送中心,把它延伸到全国各地的中心城市,让厦门产品畅通无阻,物尽其流。
(一)建立银企联手开拓市场。开拓国内市场,生产企业和大型内贸公司应当主动与银行开展销售信贷业务紧密配合,联手推销厦门产品,尤其是大型设备和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大宗商品的销售,通过银行信贷支持将能缓解用户和消费者的资金压力,能有效启动潜在需求,拓展市场。银行在严格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要适当放宽消费信贷的对象、条件和范围,降低消费信贷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和增加贷款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从而使银行也能扩大信贷业务,把厦门金融业务拓展到全国各地。
(二)设立“市场开拓基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比如500万元)作为市场开拓基金,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开拓国内市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开拓国内市场的重要项目属固定资产部分,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所需贷款,可从市场开拓基金中给予为期1年50%的贷款贴息;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建立网络(凶手连销百货、分销中心、展销中心、配送中心等),按统一规划和布局,经批准后,其贷款可享受为期1年50%的贷款贴息。
(三)本市国有、集体企业销售其产品,按销售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销售费用,其支出可不强求以发票报帐,以便采取较为灵活的促销手段、以利市场竞争。
(四)在本市新建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总代理、总经销,将厦门产品销售市外的,这部分营业收入取得的利润,其所得税在3年内减半征收;老企业以1999为基数,上述新增利润部分的所得税减半征收。具体按“先征后返”的办法实施。
(五)加强市场管理,交货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提高消费者对厦门产品的信任感,促进我市产品的销售,增强厦门产品的辐射力,提高厦门产品的知名度。
五、应努力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的收入。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要加强宏观调控手段的力度,调节过高收入,如采用累进所得税、利息税、财产税、遗产税等;还要加强对个人收入的核查,坚决取缔政府官员的各种灰色收入;与此同时,要努力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现阶段要特别关注农民年人均收入过低的问题。一是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产增收;二是要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坚决制止农村的“三乱”(即乱收费、乱滩派、乱罪款),对违者严厉打击,决不手软,三是要建立新型平等交换的工农业关系。着力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对主要农副产品要进一步完善最低保护价和补贴政策,使农民真正实现增产增收,确保农民得到手的购买力,不至于白白地流失。
其次,应较大幅度提职工的工资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工收入增长较快。但从1994年以来,增势趋缓,于1997年增幅回落8.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个人之间收入差距在扩大,收入差距拉大会制约消费的扩大。这次城镇职工普遍提薪是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但美中不足是没有对最低收入阶层实行倾斜政策。今后,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时地相应提高职工、干部的收入水平,以便保持生产与消费的平衡。
再次,要广开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现阶段,我国存在相当数量的潜在失业人口和下岗职工,这部人的温饱尚有问题,然而,他们的消费倾向则最大。对下岗职工要确实保障最低生活费的发放,必要时可发给“生活品购买券”,保证他们得到最低生活需求。
六、消除消费障碍,启动消费市场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对收入和支出预期的透明度。因为,当居民对收入预期下降和支出预期上升时,居民就不敢轻易花钱购买商品,反之,就会提高居民的消费倾向。当前居民消费倾向下降,消费需求不振,是与消费预期看淡有直接关系的。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住房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养老制度、失业保障和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且有增加个人负担的趋势,加之国企改革出现大批职工下岗,促使居民产生对未来收入预期下降和支出预期增加的心理判断,这乃是当前阻碍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一大心理因素和制度因素。据此,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和企业是主力,但受到国力和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的制约。因此,地方政府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它不仅有利于扩大内需、启动消费,而且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要取消、调整限制消费的政策。目前我国经济已由短缺走向了相对过剩,但短缺时代制定的许多限制消费、惩罚多消费、高消费的政策和措施,却有不少至今仍在沿用,这无疑对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市场是当头一棒。如汽车的消费,不仅价高,且价外税费又多又滥。诸如车辆购置附加费、教育附加费、临时牌照费、污染监测费、养路费、道路增容费和增殖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0多种税费。名目繁多的价外税费政策,是与计划经济时期限制消费的做法一脉相承的。又如电话通信的消费,也制定过高的初装费和电信收费,扼杀了无数人装电话的热情,从而扼杀了电信业这一新兴市场的活力。凡此种种,都会严重阻碍消费的扩大。为此,必须取消、调整。
七、改变消费观念,提倡适度“超前消费”
超前消费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市场经济的最典型特征是由市场调节资源配置,调节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其中市场需求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因而市场经济则把有效需求当作市场的灵魂;市场经济另一典型特征是买方市场处于常态。居民消费是市场需求的最大部分,是最主要最根本的买方。所以,提介适度“超前消费”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极为有利。
(一)以抵押为基础,延长住房信贷年限,减少首期付款比例。如能将首期付款降至5-10%。抵押垡年限延长至20-30年,中、低收入阶层买房的积极性会较高。
(二)延长分期付款期限,鼓励耐用消费品的信贷。如汽车、家用电器、高档家具等,均可采用消费信贷方式。生产厂家也可采用延长分期付款方式来促销其产品,即“先买货,后付款”的消费方式。
(三)此外,还有以“租带销”的方式。“以租带销”是厂家将住房、大宗家电、高档家具等各种设备出租给居民消费,厂商不要求在签订租购合同时,交纳大笔的“首期”款,而是以合约形式让居民付租金冲抵购款,租金交足,即获得该项商品的完全产权。要推广信贷消费,除了要简化信贷手续和苛刻的信贷担保外,更重要是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贷程序或制度,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风险。
八、积极培育新消费热点。
从现状看,我国绝大多数消费者,还仅限于温饱型,以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的新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念尚未形成。从现时消费结构的演变趋势看,可能形成新消费热点主要表现在住房、教育、家庭耐用消费品的升级换代、轿车、旅游、文化娱乐等方面。为此,工作重点应放在创造优良的消费环境、促进新消费热点的形成和升温,要培养新的消费群体,通过消费热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地发展。从我市消费趋势看,当前的重点是启动住房、教育、旅游、现代通讯、汽车及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要及时制订促进相关行业消费政策。尤其住房消费的启动,它会带动建材、机械、化工、家具、家用电器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而厦门发展旅游业具有很大的潜力,要把旅游业作为综合性产业,进行开发。旅游业成为规模化产业后,必然会形成综合性产业共同开发的局面,发展旅游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的优点,是最理想的产业,旅游消费成为消费热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人人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趋势和象征。厦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对开发旅游业应给予大力支持,使之形成一个重要产业,并作好统一规划,对景点进行系统开发,把厦门建设得更加美丽,更具吸引力。
九、扩大内需,还要减少“漏出效应”。
所谓“漏出效应”,是指本国或本地区增加的购买不是用于购买本国或本地区的产品,而是用于购买进口产品或其他地区的产品,因而不能对本国或本地区的生产起到拉动的作用。
(一)要鼓励本地居民使用本地产品。要大力提倡“爱我中华,用我国货”、“爱我厦门,用我市货”。显然,对进口产品和其他地区的产品,不能简单地采用关税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但是地方政府自身率先作出示范,并在舆论上进行适当引导,大力提倡使用国货和本地产品,却是可行的,也是国际惯例所允许的。这方面,韩国的经验值得借鉴,韩国政府高级官员的公务用车,一律采用国产车。在政府的示范下,韩国的民众也竟相使用本国制造的汽车,这对促进该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鼓励外来人口就地消费。厦门自开办经济物区以来,全国各地劳工大量涌入厦门,计不完全统计,约有40万人之多,这对厦门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现行的户藉管理严格,其大量家属户口无法迁入厦门,造成工资收入大量汇出,大大减少就地消费量,从而使厦居民消费倾向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对启动消费,激活厦门经济有一定影响,必须适当放宽厦门的户藉管制,并制定外来技术工人取得蓝印户口的条例。比如一定级别的技术工人,在厦门服务一定年限之后,可将家属迁入厦门定居,以此减少“漏出效应”的作,并能繁荣厦门的消费市场。
(三)须坚决打击走私活动。近年来,走私活愈演愈烈。它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而且猛烈冲击着国内市场,吞噬着民族工业发展的空间。同时,走私活动还会破坏我国引进外资的良好环境。如果外国企业不必到我国来投资办厂,其产品也能轻易进入中国市场的话,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就会大大降低。所以,从国家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必须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维护本国和本地区经济的正常运行,使国民经济保持健康有序的发展。
(徐金水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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