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zx.gif (1675 bytes)

zxta.gif (10221 bytes)

首   页 党的知识 组织机构 参政议政 政协提案 专题调研 政策法规 网际华人

您目前的位置:致公首页-->政协提案-->加强乡村诊所药店的管理

 

 

关于加强乡村诊所药店的管理,保证农民用药安全的建议


村卫生所药品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据有关资料报道:"80%的人口在农村,80%的药品制假售假案发生在农村,80%的不合格药品在农村销售。"近年来,我市农村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药店也时有假劣药品出现,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一些不法分子将假劣药品悄悄销往农村,他们利用基层人员不懂识别知识、信息不灵以及贪图便宜等特点,屡屡销售成功,使农村群众深受假劣药品坑害。为此,建议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以能较好保证村卫生室的药品质量,保证了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首先要在是组织上实行统一领导,把原来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重新合理布局,设置村级卫生机构。将原有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纳入乡卫生院统一领导管理。按人口分布情况,分级设置村卫生所、卫生室、卫生箱,并做到诊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记录,不准无证人员上岗,不准设病床开展输液业务,不准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不准销售假劣药品,不准乱收费,执行预防、妇幼保健、岗位责任、无菌操作、消毒和卫生所工作制度。
其次是人员统一调配,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可以将医、护、药人员合理搭配,发挥各自的专业技术特长,充分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可避免过去那种一人兼职、每行都"不专"的现象,便于统一管理。乡医由卫生院报所属卫生局审核后,实行聘任制,根据乡医年龄、工龄,规定相应工资,聘入卫生院工作的乡医由卫协会、卫生院和乡医个人三方共同筹集养老资金。
再次是药品统一供应,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级卫生机构成为乡卫生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所需药品全部由乡卫生院统一供应,药品价格全乡统一。保证了药品质量,避免了村卫生室自己购进价低、质差的药品。

(执笔 苏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