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层的支部建设问题。大家都知道,民主党派的基层支部是党派的基石,是活跃政党机制的细胞,是基本的活动单位,是巩固发展组织,搞好参政议政的重要环节。自身建设工作首先应该从基层支部的建设抓起,这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为此根据市委会的实际提出几点看法;
1、必须建立坚强的支部领导班子,按照过去经验,支部工作没能做好,主要责任是在支部一、二把手,但是支委会是基层组织的核心,所以大家要支持主副委的工作。除了机关要经常加以指导,为其提供有效服务之外,还要随时听取党员的意见,掌握支委一班人的情况,对一些支部班子的成员中工作调动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年老体弱不能工作的、以及有其他原因不能胜任的,要及时地调整和补充。
2、基层支部要正确地处理好与中共基层组织的关系,自觉地接受单位中共组织的指导,(在这里我再强调,我们要时时摆正我们的位置,要明确我们自己工作职责,在工作中要主动、积极地征求单位中共的意见,这不等于我们的工作都要事事请示汇报,而是我们的工作如果得不到单位部门的支持,试想我们能做好吗?)。所以,支部或党员本人要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中心工作,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各项任务,要为单位工作和发展献计献策,为民主党派争光。这一条应作为民主党派基层建设的中心内容,认真抓好,否则我们的工作将是一事无成。
3、要根据基层组织的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地调整组织结构。结合各支部的具体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有时组织学习、谈形势、谈工作,有时可以请有关部门的同志做政治、经济的形势报告,有时支部可以结合群众所反映的社情民意、组织调查了解,有时组织党员到室外旅游、活动,要发动大家出主意想办法,过好组织生活。对一些综合性支部(或成员跨单位、跨行业)、尽可能的归属到单位或专业支部,对一个地区同时存在着多个支部的,我们要创造条件,并在和地区统战部门协商后,适时成立总支。当然对个别支部,即没有开展活动,又没能继续发展,困难又比较多的,我们也可以根据支部和党员意见进行拆并。
4、做好成员的发展工作,吸收新鲜血液也是基层工作的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基层组织的发展工作,首先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发展工作既要积极,又要慎重
;既要开阔视野,广纳人才, 又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5、基层组织要抓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要进行本党的党史教育,进行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光荣传统的教育,进行党派性质、地位、作用、任务的再教育,要教育党员维护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局面(明确我们是参政党,不同於西方的反对党、在野党,我们不搞西方式的议会民主,不搞议会、政府和法院分权行使的那种三权鼎立制度,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
这几年来,我们的组织发展工作基本上是健康而有成效的,也发展了一些质量、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同志参加致公党组织,这些新党员在各自单位表现不错,也热心党派工作,有的已经被推荐为市委会常委和各支部领导班子的成员(在座的一些同志就是最近一二年发展的,你们参加支部工作,将担负起重担,也要为组织的发展多做点工作)。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们还必须在坚持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稳步发展党员,增强我们的活力,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能。下面从三个方面谈组织发展问题;
1、组织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注重质量。要继续贯彻中央统战部发(1993)050号文的精神,文件指出“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转向有计划的稳步发展”,要继续坚持“三个为主”(即以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和“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这些政策、方针是一个整体,也是各民主党派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我们的发展是为了工作,也必须在工作中发展。同时,只有掌握质量标准,发展合格党员,我们致公党组织才能得到巩固。从另一则面来讲,发展需要巩固,巩固离不开发展。所以,发展前要认真把关,发展后要注重巩固,我想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组织巩固健全,富有活力。之所以要强调重点分工和以中上层人士为主来发展成员,这是为了突出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坚持各民主党派在历史上形成的这些特点,有利于我们党派在社会群体、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更好地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做好侨界工作,反映海外侨胞和广大归侨侨眷的呼声,也有利于荟萃一批优秀的侨界人才,在保持本党的良好的社会形象。
2、关于发展重点分工以外的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代表人士问题。对这点应当遵照本党中央的规定“应坚持保持自身的特点,发展党员要着重以侨界人士为主要对象”,“对重点分工以外人士,确因工作需要可少量发展”(这里讲的是以海外有关系的人士和工作上的需要而定。在发展与海外有关系的人士时,层次要求高一点),要严格掌握,不要泛泛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代表人士,根据中央统战部的意见是,“今后,除了民建可以适当发展少量符合条件的代表人士,建议其他民主党派暂不发展这方面人士”(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应聘工作的知识分子,如果符合致公党组织条件的我们可以适量发展)。今后发展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所界定的归侨和侨眷定义注意发展,28周岁以下的、已经是离休退休的,不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一般不要发展。重点分工范围和归侨侨眷党员比例要在70%以上,其他方面人士掌握在30%为宜,这些比例由市委会组织处掌握。
3、组织发展工作要注意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放在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有业务专长,有代表性的人士身上。要培养和发展中青年,尤其是中青年知识分子骨干,培养选拔接班人,扩大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基础(为能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政府任职)。各基层支部要把培养发展新人的任务作为一件大事来完成,要积极配合市委会采取措施,有计划地物色、培养和选拔人才,要形成干部梯队,各支部一但发现有好的发展对象,市委机关也可以帮助做些工作(因为有的同志对党派还不了解,需要做工作)。
4、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发展程序办理(对这一发展工作,过去也有一些支部没有做好,有的颠倒程序,有的没有和单位、或市委会组织处通气,我们不是群众团体,是政党)。我们有必要强调组织发展程序,这是本党中央规定的,要严格把握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和条件,对发展的对象需要进行考察并向单位中共组织通气,征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以保持我们党派组织的纯洁性。
今后在组织发展工作问题上,各支部的负责人、支部组织委员要同市委组织处联系、沟通。对于党员党籍管理工作问题还是要根据中央规定处理,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要向所属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按级上报批准。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一年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建议我们支部支委分头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实况,经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可劝其退党或作自动脱党处理(我们确实有个别党员已经有几年甚至十几年没有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在街上闲逛,有的不知去向,有的是支部已经找过他们多次,但他们并不回头),对他们我们没有理由再把他们留在党内,现在我们各支部已经换届工作已经完成,建议支部再一次地做好这一工作,先小人后君子,先做细致工作,再通过支部大会,大家都来参与讨论、决议,再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委。这样可以通过讨论增强大家的政党意识和组织观念。
(三)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首要任务。随着形势的发展,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任务更加繁重,水平也要求不断提高。至去年以来,本党中央、省委及市委统战部相继召开了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对今后参政议政工作也进行了部署,市委会也召开各类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参政党职责,发挥优势,努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之一。这个职能的正确履行,必定要通过我们每一位党员的参政议政活动来实现的。为此做为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我们致公党的各级领导,包括基层的支委,应当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强化自己的参政议政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认为强化每一位党员的参政意识,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保证当前我国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我们本身自我完善的需要。强化党员的参政意识,也可以说是一种愿望,也是一种要求。关于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我想从党员本人、总支(支部)、市委会机关、市委会领导班子等4个方面来谈;
第一、党员本人应该经常性地学习党史、党章、统战理论方针政策,明确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我们一些同志是不了解自己致公党党性质、任务,有的参加致公党的目的不明确或是很不明确,有的把自己组织当成一个群众团体,这是很错误的),让我们的党员加深对党派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是市委会各级领导的工作职责,思想认识的端正和提高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内在因素,要通过对党章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理解,明确本党的职能、活动追求的目的、履行职能的途径、方法、意义和作用;做到自己认同自己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即明确我们党派成员是国家事务管理的积极参与者,只有强化自己的参政议政的意识,才能真正发挥每一位党员的应有的作用。
第二、总支、支部以及市委会的各类工作委员会,应当是安排好党员的活动,也应该为参政议政提供必要条件。我们的党员一般是通过参加总支、支部、或各工作委员会的活动来接受一些统战理论教育、爱国传统教育和了解党派工作方针、政策和任务,也应该通过活动让党员来了解社情、政情,并进行参政议政的。各总支、支部、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或所组织的活动,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员们的参政议政的热情。为此总支、支部的支委一班人在制订工作(活动)计划时应广泛、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订出的内容要丰富、形式多样、而且要切合实际,并按照计划内容及党员的意愿来安排活动。在平时,总支支部的负责人一要做到经常同所在区县统战部门、或所在系统、单位的党委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征求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活动内容和参政议政调研课题;二要加强与党员们联系,让党员随时都能了解自己参加组织的目的、工作任务和活动情况,以此强化党员参政议政意识。
第三、市委会机关应当加强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参谋、执行、协调的职能作用,要为基层总支支部及党员的参政议政活动提供各类便利条件,使党员更好的参政议政。这些服务活动包括经费(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局按照民主党派人头每一位成员给100元的活动经费,除支部活动、培训班经费之外,还有支部的调研课题经费,希望各支部能提出调研的课题计划,市委机关也会从各方面支持支部做好调研工作)。机关服务内容还包括提供社情、政情信息、各支部的活动情况、外省市支部活动动向、参政议政经验以及其他服务内容。同时,市委会机关在方法上还可以同总支支部研究,根据基层需要,采取印制资料、举办讲座、组织参观、请参政议政做的好的支部或党员介绍体会等等。这些服务工作对基层组织和党员强化参政意识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写於19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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