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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一疑——关于陈炯明  作者:唐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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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陈炯明向无了解,于正统和传统史学关于他的论述和评价,可谓不经意接受。
  只是看到时人赠送的挽联,一念之间,颇奇怪于对他歌功颂德,备致赞扬。挽联本多溢美之作,不足以评定死者,然送陈炯明挽联者颇多政治名人,还有不少著名学者,颂扬过当,岂不贻笑他人,自贬身价?且挽联所指,不乏是对史论指责陈炯明的重大错误的辩正。于此,不免生疑。但对于陈炯明一生功过,仍无了解,这种疑惑也就事过即忘。去年在香港,老友李侠文先生赠我一册七十年代香港出版的《陈炯明传》复印件;侠老与陈炯明旧部黄居素熟稔,他也赠我以黄居素写给他的谈陈炯明事的信件。《陈炯明传》全面写陈炯明,由清末议员开始,参加黄花岗起义,早期经营闽、桂、粤的治绩,倡导联省自治,容孙至于反目而成中山广州蒙难,至退出军界、政坛,以至一九三三年九月病逝香港,均有记载。关键是陈和孙的关系,即容孙、驱孙、炮轰观音山总统府、孙被困永丰舰,其间经过,书中一反旧说,为陈炯明辩,传中附录诸件如吴稚晖与陈炯明来往书信及陈炯明逝世时香港报纸长篇报道,可作参考。读了《陈炯明传》,对陈炯明生平,他的思想、主张、治绩,诚有所了解,但在关键的问题上,即孙陈关系,中山广州蒙难事件,还是疑莫能明,甚至于是越读越不能明。这,主要是我对问题缺乏研究。然史料缺如,或均一面之辞的记载,恐怕会造成即使有研究的人亦不免作一偏之论。写这篇文章,起于仓卒,广东已出版陈炯明文集,也没有阅读,非敢为定论,亦不能作定论,只是为了表达我的疑惑,期得通人君人指教。
  孙中山死,陈炯明时居香港,亲撰挽联(陈炯明幼读旧学,毕业广东法政学堂,后为广东咨议局议员,亦曾办报,诗古文辞均佳,函电文牍向所亲拟,不假人手),其文曰:
  惟英雄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
  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这哪里是挽联,但见一腔怨气喷薄而出。上联说孙中山不能“杀”他,历史会对他有正确评价,下联所说故交,似非指孙中山,却因孙之故而与之“一战再战”,结果落得如此,亦是怨词。如解释为与中山战,公仇二字难通。陈炯明与章太炎为知交,两人因联省自治主张而结合,同与孙不睦。章曾为陈《中国统一刍议》题辞,谓陈之议,“多中肯处”,是“根本之论也”。于《定威将军陈君墓志铭》中章更历数陈之功绩,而痛斥中山。章亦借孙死寄挽联以泄愤,其情其词都超过陈炯明的挽联,直是痛骂与诅咒,附引如下:
  举国尽苏联,***不如陈独秀。
  满朝皆义子,碧云应继魏忠贤。
  考察陈炯明一生,早岁参加同盟会,黄花岗之役为先锋(敢死)队第四队队长,以后谋炸广东水师提督李未中,武昌起义后,率师进占惠州,广东独立,为副都督,等等,皆其革命表现,勿庸置论。在广东的治绩,兴办实业,禁烟禁赌,提倡地方自治,以“模范起信”为号召,大兴教育,请陈独秀入粤,为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这些也是成绩所在。陈炯明被称为军阀,其实他是注重文事的,他本人就长于文事,虽掌军而反对军治。民国时期,军阀为了保住立足和占有的地盘(四川谓之为防区制),注意建设,兴办文事,也是有的,不足为怪。陈炯明的不同,在于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对军治、党制,提倡民治,举办地方自治,民选县长,这就未必为国民党人以至孙中山所同意。以后,他提出“联省自治”主张,反对武力北伐,甚至以为选举大总统非其时,请孙下野,必然逐步地和孙中山发生矛盾。孙中山规定中华革命党党员须向领袖宣誓效忠,绝对服从,还要打手模指印,陈以为有损人格,拒绝执行(反对宣誓和打手模指印的党员甚多,非只陈)。孙中山一九二一年五月五日当选非常大总统,也曾表示:“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人民。”(李剑农《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此项谈话,其精神和陈炯明“联省自治”的主张并不相悖,亦可见孙中山当时并不主张武力北伐,很快,形势变化,孙的主张变了,孙提出武力北伐案,一九二一年十月八日经非常国会通过,陈则认为战事甫息,宜休养生息,当以“模范起信”“联省自治”为先,建设两广,联络西南,再图中原。这样,孙和陈的矛盾也激化了。对各路军阀,孙对奉直皖各系的政策主张,亦为陈炯明所不许。联省自治的根基在西南各省,尤其云南唐继尧。孙之对外政策,联俄(借俄以自重),陈极反对。早在一九一五年,陈炯明时居新加坡,与在海外的黄兴、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共同发表宣言,表明绝不倚赖外力干预中国内政,谓“至言假借外力,尤为荒诞。兴等固不肖,然亦安至国家大义蒙无所知。窃览世界诸邦,莫不以民族立国。一族以内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殷鉴未远,即在平南。”(转见《陈炯明传》)这种主张亦为陈后来所执行。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苏俄代表路博到漳州访陈炯明,表示愿意资助陈完成统一,但要中国放弃外蒙,为陈所拒。孙中山联络外国许以利益之议,陈素所不赞成,二人离合之因,此亦未必无关。
   孙中山作为革命领袖,要求党员和部属须绝对服从,政见不同,已所不满,公开发表主张,与领袖异,并起而行,各执其异,是为孙中山所绝对不许,且心怀耿耿,积久不忘。孙认为陈是他“卵翼”下的人,“卵翼”下的人叛变了他,何能忍受?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八日,孙在上海发表“告党员书”,报告陈炯明叛变,有言:“此役则敌人已为我所屈,所代敌人而兴者,乃为十余年卵翼之陈炯明,且其阴毒凶狠,凡敌人不忍为者,皆为之无恤,此不但国之不幸,抑亦人心世道之忧也。”(李剑农前揭书)痛心之情,溢于言表,两人的矛盾冲突已不可解了。陈军公开叛变,炮轰观音山总统府,孙中山广州蒙难,躲避永丰舰,是最严重的事端,陈炯明也因此最受指责。政见冲突,可以谅解,公然叛变,诉诸武力,是为国人所不能容。《陈炯明传》解释说,武装叛变,炮轰总统府之时,陈炯明已经解除兵权谪居惠州,他并不知道这件事,是他的部下洪兆麟发动的。这一解释,诿过部下,是传统的习见手法,也乏佐证,不足服人。孙中山曾说,广州蒙难事件,“首事者洪兆麟所统之第二师,指挥者叶举,主谋者陈炯明也”。陈炯明只承认他要求孙中山下野离粤,炮轰之事与他无关。此案乃成悬案。其间,或许身当其事的蒋介石、许崇智、胡汉民(陈胡素不睦)起过什么作用,不得而知。反之,陈炯明对孙中山亦多疑,屡说孙打击他,以至于说“南宁劳军之日,即欲演烹狗之剧。事后闻之,毛骨俱竦”(《陈炯明答吴敬恒书》)。也是事无佐证。大约,两造相忌既深,积怨难除,便致多疑。
  其实,孙中山是很欣赏陈炯明的。曾说:“陈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俭朴,我也不如。”(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三日,香港工商报)据国民党元老莫纪彭回忆,孙中山与陈炯明一次闲谈,曾以“狼、大、快”三字喻陈的革命作风,“盖粤语常以‘狼’字喻勇猛进取也”。自然,主要还是陈炯明的治军治政的能力让孙中山不能忘。决裂之后,孙中山未尝没有想到陈炯明。北伐遇阻,乃思良将,陈军此时也还有实力。于是,经汪精卫、吴稚晖等为陈缓颊,劝孙与陈再度合作,孙同意了。但坚持一条,要陈炯明写悔过书。这是以高居人上的领袖地位对待部属不可更改的立场。早在两年以前,蒋介石《孙大总统广州蒙难日记》透露,“五日,钟煌可复为陈炯明求和。总统以无诚意,且言陈炯明对我,只可言悔过自首,不能言和,故不允所请。”吴稚晖是陈炯明知交,现在与汪精卫对孙重提此事。吴稚晖、汪精卫分别于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致书陈旧部黄居素(按,黄居素曾任广东农民部长,粤军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及首任中山县长,为陈亲信),劝陈与孙中山和解。吴稚晖致黄信,说孙将出师江西,请劝陈军“最好亦攻闽”。并托黄转交他的信与陈。汪信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示黄劝陈悔过。吴稚晖在其同月二十九日所写一万字的致陈炯明长信中,以其素有的滑稽突梯之文,上天下地天南海北纵横驰骋,无非说孙陈不能分离,谆劝老友和解,共陈十条献计,表示“根本观念,既已相同,一切少少牺牲,自然双方不败,即个人平昔憾恨,尽可不必调和”。结语云:“俟国事大定,永不交谈可也,拔刀决斗亦可。”汪、吴三信,相差两三天,不得孙中山默许,不能同时发信。五月十三日,陈炯明复书吴稚晖,论昔日与孙之恩怨,述自己一生抱负,含蓄表示无和解可能。其事乃寝。汪、吴、陈三信,经《陈炯明传》作者康白石于一九七五年在美觅得,载《陈炯明传》中,是可贵的史料。
  不知经过如何的转还,月余以后,六月二十五日,黄居素邀孙中山代表汪精卫、廖仲恺与陈炯明代表马育航、邓伯伟会晤香港,举行谈判。廖传达孙意,坚持陈炯明写悔过书为唯一条件。马电陈请示,陈复电拒绝,便无结果。又过三月,吴稚晖忽由香港搭小轮访陈于汕尾,同行者莫纪彭,但吴以后说,邹鲁亦与。陈候之江边,后来谈至深夜。据《陈炯明传》记述,陈吴获得协议是,大军沿江西线前进,陈军攻福建。北伐至长江后,问题自然解决。且拟好两封通电,经陈签字,吴带回广州,经孙裁可后,双方同时发出。孙陈合作北伐,看来得到协议。舟返香港途中,吴稚晖对莫纪彭说:“一生拿人家的金钱,做自己愿意做的事业,最钜量就像陈竞存交过他港币五万元,拿到了这五万元到了巴黎办起里昂大学。万不料到两年后,大家闹到这田地哩。”(陈传载莫纪彭回忆《海丰之行》)

  悔过书呢,《陈传》说陈吴之会没有提起。但是,孙中山没有忘记。据《陈传》引英国国家档案局于一九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公布的外交文件(M340 R0114)所述:“吴从汕尾回来,即日上广州。这时国父已经北上督师韶关,吴先生又赶到韶关,到后在国父跟前呈阅两封通电,并陈述陈氏已经悔过,其言至诚。国父向吴先生索取悔过书,吴先生答以悔过书仍未携来。这话才出口,将身跪在国父面前,再说一句:‘我吴敬恒代陈炯明悔过。’国父自然把吴先生扶起。”孙陈合作之事终于破灭。九月二十八日,孙返广州,段祺瑞派代表许世英见孙,也力劝与陈合作,联合讨伐曹馄、吴佩孚,孙拒绝。一纸悔过书的周折,带来历史的曲折。翌年(一九二五年)孙中山北上北京,继之病逝协和医院。陈炯明倾诉积愤的挽联已如上述。陈军与蒋介石率领的北伐军屡战,至一九二五年十月八日起,蒋军猛攻惠州城,于十月十四日攻陷,陈军最后据点瓦解,陈炯明从此倒掉了。陈本人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息影香港,著书立说,生活拮据凄凉,然仍关心政事,谋在海外发展中国致公党党务,并曾数次北上京津,晤段祺瑞以商联络,与章太炎等商国是。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逝世,得年五十九岁。晚年穷固,三餐亦有所不济,身后更是萧条之至。

  陈炯明之死,吴稚晖挽以联曰:
  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
  十年前所索悔过书,黄泉送达,定邀师弟如初。
  吴稚晖在联内重提旧事,谓与孙中山地下相见,送上悔过书,关系当恢复了。恐怕,这只是他个人善良的愿望而已。以孙陈之各执己见,事实上是做不到的。吴在挽联中附有跋文,文颇长,述孙陈之再度合作所以不成,乃出于“陈为部下所持,遂未成”。是为陈开脱之言。但吴也不胜惋惜悔过书事,谓为“惜此一纸书竟未成也”,暗示了陈的坚执,孙的固执。
  文写竟,也许还是不明所以。想像陈炯明其人,二十年代大呼“老百姓不出,奈民治何”!其排斥党权、军权而倡民权之所为,人谓陈曰新军阀,如此军阀,亦难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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