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1878-1933)原名捷,字赞之,又字竞存,广东海丰人。1898年中秀才。1906年就读于广东法政学堂,1908年毕业。
1909年任广东咨议局议员,先后提出《革除衙署积弊案》、《废除就地正法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筹筑惠潮铁路案》、《禁绝一切赌博案》等提案。粤系军事将领,参加过辛亥革命及著名的黄花岗起义。1917年帮助孙中山打响护法战争,对抗袁世凯。是致公党成立与活动时期的总策划,然而,由于倡导“联省自治”、联治统一,反对武力北伐,与孙中山在如何统一中国的方式、途径上发生严重分歧。
1925年革命军两次东征彻底打垮其所部叛军后避居香港,曾鼓吹反对三大政策。
1925年10月2日在美国旧金山第一次恳亲大会(即第一次代表大会)和1931年10月在香港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被推荐为总理。
1933年9月22日在香港病故,享年57岁。(
王起鹍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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