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内外侨胞心中只有一个人,只要说“总理”大家就知道他是谁……
1月8日是周恩来同志逝世41周年,周恩来的光辉形象一直萦回在广大海内外侨胞心中。在这个日子里,广大归侨侨眷的心情更加波涛起伏,对周总理充满了无限的崇敬和深切的怀念。
中缅友谊的缔造者
周总理九次访问缅甸,足迹遍布缅甸各地当属罕见,五、六十年代生活在缅甸的华侨对周总理充满了无限崇敬和怀念之情,许多侨胞不只一次见到过周总理,特别是一些华侨学生与缅甸学生一道,双手举起中缅国旗夹道欢迎周总理那一刻,总理身上挂满鲜花做成的花环,向我们频频致意,至今犹新在目。1959年周总理应邀赴缅参加中缅建交十周年活动,特别是1961年1月,周总理率领由437
人组成的9个代表团,到缅甸参加13届独立庆典和交换中缅边界条约批准书,将中缅两国的友谊推向了高峰,缅甸朋友个个竖起拇指,称赞周总理是“中缅友谊的缔造者和奠基人”。
周总理时刻关心华侨,每次访问缅甸都要接见侨胞,与华侨交谈,鼓励支持缅甸侨胞为侨居国的建设发展做贡献,周总理的名字也深深的印制在每个华侨学生的心中,我们从总理身上看到了祖国的前途和希望,更使每个华侨学生心里充满着回国求学的梦想。
“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彼此情无限,共饮一江水。我汲川上流,君喝川下水,川流永不息,彼此共甘美。……彼此是胞波,语言多同轨,团结而互助,和平力量伟。”1957年底陈毅副总理所写的这首《赠缅甸友人》的诗句,真切地描述了中国和缅甸是“胞波”之邦,两国人民有着历史悠久的传统友好关系。
崇高、伟大、博爱和光荣的拥护者
1954年6月,周总理首次访缅,
两国总理共同倡导了举世闻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0年又以中缅友好年而载入中缅友好关系的史册,1961年两国总理正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为表彰周总理对解决中缅边界问题作出的卓越贡献,缅甸政府和议会特别授予他“崇高、伟大、博爱和光荣的拥护者”称号和勋章。这不但是缅甸人民给总理的荣誉称号,也是我们华侨的光荣和自豪。
总理每次访问缅甸,对于华侨存在的困难处境十分关心,以其超人的外交手段解决了如华侨双重国籍问题。 1956年12月18日周总理在缅甸华侨举行的欢迎大会上说:“缅甸人民把中国人民叫作‘胞波’,‘胞波’就是同胞的意思,就象亲兄弟亲姐妹一样”。总理在会见华侨代表时说:你们“取得侨居国国籍后,就不在有中国国籍了”,“就好象女儿嫁出去后,不再是娘家的人,但还是亲戚嘛。男的呢?男的也可以招赘嘛,就是女婿跟媳妇过来,这不也是很好吗?对缅甸来说是给他们添丁,对中国来说是增加一门亲戚。”他敦敦教导华侨商人说:“赚钱有两种:应该赚的,我们就赚;不应该赚的,就不要赚。应该做一个正当的商人、模范的商人。真正的企业家应该把自己的游资用于经营工业、手工业。对自己的事业是一个长期打算,对缅甸国家的建设也可以尽一份力量。”他经常要求华侨“应该做一个守法的、模范的侨民,不参加所在国的政治活动.....”
,“应该注意提倡学习缅甸文、缅甸话。在华侨学校里,缅文应该成为必修课。”。然而“文革”动乱,侨务工作严重地背离了总理的思想,“红思想、红像章”过境缅甸,缅甸华侨社会受到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周恩来对此关切地说:华侨学校的某些行动,我们也不赞成,年轻人、侨民有爱国心,他们学我们国内的样子去做,当然就不合适了。
侨务政策的奠基人
建国以来,周总理亲自过问制定了国内国外侨务政策。1957年制定“一视同仁、适当照顾”八字方针,为华侨、归侨、侨眷回国学习、参加祖国建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
1956年周总理视察北京华侨补校、1960年亲临海南岛兴隆华侨农场,关心归侨侨眷的学习和工作;他关心华侨赡家汇款问题,亲自制定了正确的侨汇政策;五十年代,华侨聚居的东南亚不少国家推行“排华”、“反华”、“压华”、“挤华”的政策,周总理遵照五项基本原则解决了华侨的国籍问题和海外侨民工作学习问题;六十年代初在某些国家发生大规模排华逆流时,是周总理下决心派船把无法生活的华侨接运回国并妥善给予安置,特别指示中侨委和有关省政府,要把华侨农场办好;五、六十年代,华侨送子女回国升学的日益增多,总理一再指示中侨委大力兴办华侨补习学校,为侨生补习功课,使他们迅速跟上国内学生,集美补校、昆明补校和南宁补校先后接收了成千上万的华侨学生;在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1960年华侨大学在福建泉州诞生;集美解放时,周恩来曾下达命令:“集美学校是陈嘉庚创办的,一定要保护好”,1958年厦门遭受台风袭击,集美校舍80%受损,是周总理致电表示慰问,并指示国务院拨专款80万元修复校舍,使陈嘉庚先生及广大侨胞感动不已。
“文革”,侨务机构被砸了,做侨务工作变成是为“敌、特、反”服务,归侨侨眷变成有“复杂的政治关系”,所有华侨补校被停、关、并、转,成千上万的华侨学生,回国后连一天课都还没能上,就随着上山下乡的大军奔赴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华侨学生一颗火热的爱国心被吹散了,他们呼天不应、求佛不灵,周总理洞察侨胞们的困难和处境,亲自过问下制定了一些有利于国外华侨和国内归侨侨眷的侨务政策,如:《关于华侨、侨眷出入境审批工作的规定》、《关于华侨学生上山下乡问题的请示报告》及对华侨学生的参军、工作、上大学等问题做了政策性规定,解决了许多华侨、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保护我们华侨、归侨、侨眷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周总理处处从华侨长远和切身利益出发,一个一个解决侨务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是华侨、侨眷、归侨的贴心人。
雄才伟略 精神永存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周总理一生的写照,他光辉形象如巍峨高山,永远屹立在世界人民和海内外侨胞心中。他亲自过问制定的许多国内外侨务政策,正在为我们今天开拓新时期的侨务工作发挥更大作用。1978年提出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正是侨务政策的一大推进;党的十一届三中以来,党把侨务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制定了一系列侨务方针政策,侨务工作更加完善。“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开各方面的联系”,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扬了周总理的侨务工作的理论思想,认真处理了“护侨”与“引侨”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不要丧失机遇”“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作出了很多贡献”,肯定了侨胞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使侨务工作更突出了为华侨、归侨、侨眷“服务”的思想,;199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一部涉侨法规的制定出台,使海内外侨胞对祖国的前途充满更大的信心。
从周总理到邓小平,他们所关心制定的政策,构成了新时期国内外侨务政策较完整的体系。我们应当继续学习周总理的思想理论,学习他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学习他伟大的革命胸怀和处理复杂事物的科学态度,学习他细致周密的工作作风与求实精神,更好地团结海内外华侨,调动侨胞参加或支持祖国建设的积极性,为促进祖国统一再做贡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侨务工作。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征程上,侨务工作承担着凝聚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力量的重要任务。把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力量凝聚起来,把他们的积极性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对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