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和拉丁美洲人民之间的友谊源远流长。在中国和拉丁美洲国家关系史中,华侨和华人占有重要地位,拉美华侨和华人对于促进中国和拉美国家之间的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起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拉美华侨的先驱——“马尼拉华人”
中国人自何时起进入拉美?中外学者对此一直有争论。根据中外文献记载,自明朝万历年间(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半期,就有一些中国商人、工匠、水手、仆役等沿着当时开辟的中国——菲律宾——墨西哥之间的太平洋贸易航路,到达墨西哥和秘鲁侨居,在那里经商或做工。因这些旅菲华人是经菲律宾的马尼拉搭乘墨西哥人称之为“中国之船”的大帆船抵达美洲的,因此被称为“马尼拉华人”。
“马尼拉华人”是拉美华侨的先驱。马尼拉华人前往美洲最早的记录是在16世纪70年代。清代张荫桓在《三洲日记》中写道:“查墨国记载,明万历三年,即西历一千五百七十五年,曾通通国。岁有飘船数艘,贩运中国丝绸、磁器等物,至太平洋之亚冀巴路商埠(即阿卡普尔科港),分运西班牙各岛(指拉美各地区)。其时墨隶西班牙,中国概名之为大西洋。”西班牙历史学家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在《大中华帝国史》一书中提到,1585年“对利润的渴求把中国商人带到了墨西哥”。由于当时拉美大部分地区和菲律宾都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西班牙垄断了菲墨之间的马尼拉帆船贸易,中国商船队只能到马尼拉等菲律宾港口,而不能直接横渡太平洋直达墨西哥西海岸。因此,马尼拉华人是从马尼拉乘西班牙帆船到墨西哥的。
最早到达墨西哥的马尼拉华人中,有同西班牙商人合伙的华侨商人,有在西班牙殖民官吏、富商家作仆役的华侨。到16世纪末,西班牙王室下令允许华人工匠进入美洲,于是,数以千计的中国工匠,包括织工、裁缝、木匠、金银首饰匠和理发师等,从马尼拉陆续转往墨西哥、秘鲁等地。据记载,早在16世纪,在阿卡普尔科港已经有了“唐人街”。据估计,从16世纪末到17世纪中叶,移入美洲的马尼拉华人大约有五六千人。
拉美的早期“契约华工”
19世纪初,英国和葡萄牙殖民者开始贩卖中国人到拉西美洲的殖民地作苦力。“苦力”一词为英语Coolie的译音,源出印度泰米尔语,指从事繁重苦工的体力劳动者。一般称契约华工为“苦工”,亦称“猪仔”。因他们在被掠卖出国前订有书面合同,故与奴隶和早期“猪仔”略有不同。
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代表在广州招募了300多名华工,租用葡萄牙人的船只将这些华工从澳门运到槟榔屿,再换英国船分二批运到英属特立尼达,第一批147人,第二批192人。这些华工抵达后,全部到甘蔗园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1810年,葡萄牙人也从中国拐骗几百名湖北茶农到里约热内卢的植物园种茶。
中国苦力大批移入拉美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从中国方面来看,鸦片战争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用武力迫使满清政府打开中国门户,在中国沿海广东、福建一带大肆掳掠与贩卖中国人口。在满清政府腐败统治下,经济凋敝,社会动荡,民不聊生,许多人不得不离乡背井,到处流浪,以至飘洋过海,另谋生路。
第二,从拉美方面来看,1790年至1826年间,拉美地区爆发了轰轰烈烈的独立战争。在独立战争期间或独立后不久,拉美不少国家先后宣布废除奴隶制。随着奴隶贸易的衰落和黑妈制度的崩溃,拉美国家迫切需要廉价劳动力来开发经济,特别是补充和充实热带种植园、采矿场的劳动力。
第三,在非洲黑奴贸易被禁止后,西方人口贩子为追逐高额利润,热衷于大规模地掠卖契约华工,将东方苦力贸易扩大到拉美。据估计,19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约有三四十万契约华工输入拉美。契约华工主要分布在古巴、英、荷、法所属的拉美各产糖殖民地,以及鸟粪产品的出产地秘鲁,其次是出于殖民扩张的利益需要进行重大工程建设的地方,如巴拿马、墨西哥、智利等国。
据谭乾初《古巴杂记》引用的英国驻哈瓦那总领事馆档案材料,1847至1874年间被运往古巴的契约华工总数达143,040人,实际到达古巴126,008人。另据秘鲁专门研究华工问题学者温贝托·罗德里格斯所引用的材料,1849至1874年间约有10万多契约华工移入秘鲁。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总理埃里克·威廉斯(1911——1981)所著《加勒比地区史》,1853至1879年期间,有14,002名华工迁入莫属圭亚那,1854至1887年有500名华工到达瓜德罗普,1859年有500名华工到达马提尼克。另据资料,1890年在荷属圭亚那(今苏里南)的华工达1万人。20世纪初,莫属特立尼达有华侨5,000人。
当时,从中国华南运送华工到拉美各国,一般需要4至5个月的海上航行。如到秘鲁要120天,到古巴要147至168天。西方各国的航运商为了攫取暴利,草菅人命,拼命超载,苦力船上的饮水、伙食和卫生条件极差,华工在航程中的死亡率很高。1853至1873年间,从中国运往古巴的13万多名华工,途中死亡率达13%。运往秘鲁的华工的海上死亡率在19世纪50年代有时竟高达50%。因此,人们将西方国家用来运载华工的苦力船称为“浮动地狱”。中国“苦力”贩运是西方殖民史上最肮脏的一页。
西方人口贩子通过贩卖华工,牟取暴利。据1871年的有关报道,人口贩子每贩卖1名华工到古巴,可获利150比索;到身长鲁可获利200至300比索。1859至1863年每名中国苦力在古巴和秘鲁的市价约为400比索,1866至1874年为350至500比索,有时涨到1,000比索。
华工运到拉美各地后,通过“卖人行”公开拍卖给大庄园主、种植园主和矿主作苦力。一般每名华工与雇主各立一份契约即雇工合同,载明工作期限(一般为5至8年)和工资额。古巴历史学家胡安·希门尼斯·帕斯特拉纳在其《古巴历史上的中国人(1847—1930)》一书中刊载了一份华工雇工合同的中、西文原件。这名雇工名叫吴生,原籍广东省广州人,年龄29岁,立合同日期为同5年(即1866年)9月17日。合同规定“工期八年……每月工银四元”,“所有城内城外无论何工或田亩或村庄或家中使唤或行内雇工或磨房或园圃指不尽各项工程我悉听从力作”。有的雇工合同甚至还规定了雇主可鞭挞华工次数的最高限额。古巴原驻德国公使奇沙礼在本世纪初写的《华工赞助古巴独立史略》一书中写道:“签押合约,以为凭证。该约系书华、班两国文字,订明年鞭挞之数,不得有过若干。无奈华奴不识管工者之算术,由是日受鞭挞,久之亦不记所挞之数矣。彼业农之家,购得华妈后,随即带往植园当工,一如往者黑奴之待遇,每日操作十四时,合同八年期满后,乃得受雇别处。于此八年中,捱饥抵饿,犹为常事,其日夕辛劳,加之以地方污秽,不合卫生,身体日渐疲弱,故华妈于未满合约前而丧失生命,居百分之七十五,惨哉!”
可见,雇主们买下华工后,即带回自己的庄园或矿山,迫使华工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雇主为了在契约期满前尽可能榨取华工的血汗,常常使用各种强制手段奴役和虐待华工。据估计,古巴华工的劳动寿命只有5年。到1880年,古巴的12万多名华工只剩下4万多人。秘鲁华工活到工作期满的不到三分之一拉美契约华工实际上处于一种变相奴隶的地位,恩格斯称拉美契约华工制为“隐蔽的苦力奴隶制”。1857年3月马克思在《英人在华的残暴行动》一文中曾强烈谴责西方殖民主义者“对那些被卖到秘鲁沿岸去充当连牛马都不如的奴隶以及在古巴被卖为奴的受骗的契约华工横施暴行‘以至杀害’”的滔天罪行。
苦难深重的契约华工从登上拉美海岸的第一天起,就为了解放,为了摆脱身上奴隶的锁链而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由于中拉人民的共同斗争,以及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在拉美盛行了近30年的“苦力贸易”于1874年前后被制止。华工变成了自由的独立劳动者。
由几十万契约华工及其他华侨组成的劳动大军,筚路蓝缕,披荆斩棘,同拉美当地各族人民一起,共同进行农、矿业开发和交通建设,用辛勤劳动的汗水浇灌拉美的沃野,对各侨居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拉美的繁荣。巴拿马运河的开凿,中美洲、加勒比地区甘蔗、咖啡、棉花种植园的发展,以及智利硝石和秘鲁鸟粪的开采,巴拿马、秘鲁和墨西哥等国铁路的修建,都凝聚着华工的血汗。
在19世纪后期,华工、华商和其他华侨也曾为了拉美人民的解放而同当地人民并肩战斗,流血牺牲,对古巴等国的独立起了重要作用。前述古巴驻德公使奇沙礼在《华工赞助古巴独立史略》一书中,高度评价和赞扬了华侨全力帮助与支持古巴独立的功绩:”吾人对此可敬可爱之中国人,正宜尊仰之,感谢不遑也。如无此数千华人助战,及在野工艺厂当工之华人,苟非此勇悍耐苦之华军,以其轻生就义之英雄气概,以助于我古巴之人,则古巴之能否自由,亦未可料。……古巴之华人,对于古巴之自由事业,无不慷慨附助。”古巴各界人民为了纪念在独立战争中壮烈牺牲的华侨战士,特地在首都哈瓦那建立了一座3丈多高的圆柱形纪念碑,碑座上铭刻着古巴民族英雄马蒂的战友贡萨洛将军的赞词:“在古巴的中国人,没有一个是逃兵,没有一个是叛徒。”
此外,早期华侨还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带到拉美,通过与当地人民长期共同生活,推动了彼此的文化交流,增进了中国和拉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早在1864年,中国清政府因古巴华工问题同西班牙签订《中西天津条约》,条约规定,华人可以自由地到西班牙所属的殖民地做工。1875年、18811889年,中国又分别同秘鲁、巴西和墨西哥3国签订了通商条约,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海内外谴责凌辱虐待华工和要求改善华工处境的舆论压力下,清政府曾同西班牙、秘鲁等国谈判,并曾于1874年派遣专使陈兰彬赴古巴实地调查华工情况,同年又派容闳为出洋委员到秘鲁调查秘鲁华工状况。1902年中国清政府同古巴正式建交。中国与拉美一些国家建交后,前往拉美的华侨人数逐渐增加。
20世纪前半期拉美的华侨状况
20世纪初,拉美不少国家由于本国经济形势恶化等原因,开始严格限制华人入境。1914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拉美许多国家向交战双方提供工矿原料和农牧产品,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迫切需要大量劳动力,因此,有些国家放松了对华人入境的限制。但好景不长,1929至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也席卷了拉美国家。拉美各国农矿业产品销不出去,价格暴跌,失业人数激增。为转移本国人民的视线,拉美一些国家政府对华侨采取了进一步限制和排斥的行动,使不少侨胞蒙受巨大损失。
民国以来,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曾先后同拉美13个国家建交,同古巴、巴西、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和阿根廷等国签订了《友好条约》,对华侨的待遇和移民问题作了规定。
然而,由于旧中国政府腐败,经济衰退,社会不安,在国际上地位低下,受人轻视。民国政府虽曾派员同侨胞所在的拉美国家多方交涉,以改善华侨处境和待遇,但效果不明显,华侨的正当权益仍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民国时期,拉美华侨聚居区“华埠”或“唐人街”比以前有进一步发展。秘鲁首都利马的华侨集中在卡庞街、瓦利亚加街和巴鲁罗街一带,旅秘华侨的主要社团组织通惠总局、八大会馆等也设在这里。在古巴首都哈瓦那,华侨聚居的桑哈街一带开设了不少食品店、杂货店、商店、酒楼、饭店和游乐场。墨西哥下加利福尼亚州的墨西哥卡利市,1919年人口不足1万,而华人达9,000人。
民国时期的拉美华侨比以前更广泛地参加侨居国的农业、工矿业和商业活动,为拉美经济发展和繁荣起了重要促进作用,并为增进中拉人民之间的友谊和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
拉美不少华侨在侨居国参加垦殖荒地,传播农业技术,发展当地农业生产。在古巴,一些华侨专营甘蔗园,有些专门种植香蕉,有些种植豆类或经营畜牧场。他们所生产的水果、蔬菜、甘蔗、杂粮和畜产品,对满足古巴人民的生活需要起了重要作用。
墨西哥华侨对开发墨西哥北部的下加利福尼亚州作出了巨大贡献。从本世纪初至1921年,数以万计的华侨参加了下加州的垦殖工作。他们不避险阻,以致不少人死于毒瘴酷暑。他们用血汗乃至生命,为墨西哥下加州特别是墨西哥卡利市的开辟与建设奠定了基础。
秘鲁北部大部分农场最早均是由华人开辟的。民国时期旅秘侨领刘金良在秘鲁北部帕卡斯马约所创建的大农场,占地面积达2,300公顷,种植稻米,产量可观。在秘鲁中部地区也有华侨经营的大农场,除种植作物外,还兼养猪、牛、鸡等。此外,秘鲁华侨还参加了修建由奥罗亚到万卡维利卡,由利马到瓦乔等段的铁路以及修筑从利马通往沿海各城的主要公路、扩建卡亚俄港口等工作。
拉美华侨还开办了一些工厂,虽然一般说来规模不大,但有利于当地的国计民生。如秘鲁华侨开办的布匹和麻绳工厂、蜡烛厂、皮革厂、谷物加工厂、铁工厂、家具厂等,古巴华侨开办的糖厂等。大部分华侨从事
商业和服务业活动,对活跃当地市场、繁荣经济和满足人民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拉美华侨与当地人民和睦相处,促进了中国人民与拉美人民之间友谊的发展。在当地居民因天灾人祸而遇到困难时,华侨常常组织募捐,慷慨解囊。1921年7月28日秘鲁举行独立100周年庆典时,旅秘华侨集资19.7万秘币,修建了一座用意大利云石雕刻的精美的大喷水池以示庆贺。1925年利马举行建城400周年庆典时,华侨又集资捐赠利马市羊驼羊、印第安人与铜牛像各一座,作为中秘人民友谊的象征。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结束,拉美各国放宽了对华侨的政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同拉美人民一道参加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拉美华侨和拉美各国人民一道度过了战争难关。
由于拉美华侨的辛勤劳动和坚持不懈地为争取生存而进行斗争,终于在拉美各国繁衍和生存下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拉美华侨总人数达到12.7万人。华侨人数超过1万人的国家有古巴(2.4万人)、秘鲁(23,577人)、巴拿马(1.3万人)和牙买加(1.3万人)。
拉美华侨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一开始就把关心和保护海外华侨在侨居国的正当权益作为我国对外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新中国的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在国际舞台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侨居海外(包括拉美各国在内)的华侨的处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自40年代末起,拉美各国的华侨人数不断增加。除自然增殖外,主要是从我国的香港、台湾以及从东南亚国家移入拉美的大批新华侨,其中有商人、企业家和劳工;还有一批解放前及解放初期从大陆前往拉美的富人和原国民党军政要员等。据统计,到60年代末,拉美华侨总数增加到16.5万人,比二次大战结束前增加了4万多人。
在50年代,拉美一些主要国家仍同台湾当局保持“外交关系”,同新中国只有民间往来。1960年古巴第一个同我国建交。1970年智利同我国建交。接着,秘鲁、墨西哥、阿根廷、圭亚那、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巴西、苏里南、巴巴多斯、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安提瓜和巴布达、玻利维亚和乌拉圭等相继同我国建交,同我国建交
拉美国家增加到17国。
70年代末以来,中国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批准国内一些侨眷到拉美继承或协助经营餐馆或其他企业。再加上有些拉美国家为发展本国经济,对包括华人在内的外国移民入境放宽了限制,如允许投资移民等,这使移居拉美国家的华侨人数逐渐增多。据中国有关方面的统计,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旅居拉美国家的华侨及已取得当地国籍的华人总数达20万人左右(其中外籍华人占17万人以上),分布在拉美29个国家和地区。另据台湾华侨协会总会1986年统计,旅居拉美国家的华侨及华人已达32万多人。由于统计方法不同,统计数字可能有些出入。但是,拉美华侨华人最近一二十年中,增加速度较快却是无疑的。据我国有关部门最近估计,90年代初,拉美华人华侨总数约为40万人左右。
拉美各国的新老华侨,特别是他们在当地出生的子女绝大多数已陆续加入所在国的国籍,成为侨居国的公民。但他们一般仍保持中国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他们有自己的各种社团组织,构成了当代拉美国家中的华人社会。拉美各国华侨的原籍一般以广东、福建两省居多,其次为浙江、湖北、山东、台湾等省和上海等城市。
从国家来看,目前在巴西的华人华侨在拉美各国华人华侨人数中居首位。据我国有关部门估计,90年代初已达十二三万人。巴西的华侨华人主要集中在圣保罗,其次是在里约热内卢、巴西利亚、阿雷格里亚港、库里提巴、维多利亚、纳塔尔布。
秘鲁华人华侨的数目居第二位。据估计,90年代初已达5.4万人。另据秘鲁内政部移民局局长里卡多·郑(华裔)1986年公布,旅居秘鲁的华侨华人约3.9万人,其中已加入秘鲁国籍的有6,000人。此外,据估计,在秘鲁有华人血统的达100万人左右。秘鲁的华人华侨60-70%集中在首都利马市,其余分散在奇克拉约、卡亚俄港等地。华人华侨较多的南美国家还有厄瓜多尔、苏里南、委内瑞拉等。近几年来,南美的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巴拉圭等国,华人华侨人数增长较快。如阿根廷的华侨在50年代只有300多人,到70年代末增至7,000人,80年代中期增至于.5万人,90年代初又迅速增加到约3.5万人。在阿根廷的华侨除从香港和台湾来的之外,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大陆,并以来自上海和江浙一带的居多。
墨西哥现有华人华侨约2万多人,大部分居住在西北部、北部以及沿太平洋和大西洋海岸的一些城镇。墨西哥北部下加州与美国毗邻的墨西卡利、提华纳、恩塞纳达3个边境城市华人华侨较集中,其次为首都墨西哥城、北部的华雷斯城、东南部边境的塔帕丘拉、北部奇瓦瓦市以及东部韦拉克鲁斯等。中美洲各国的华人华侨共约5万多人,其中巴拿马最多,约3.3万人,其次为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80年代,尼加拉瓜的华侨人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该国长期以来政局动荡,战乱不断,经济衰退。加勒比各国目前约有华人华侨5万余人,主要分布在牙买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古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拉美各国的华侨华人的职业以做工和经商为主,大部分经商者为小本经营,如开餐馆、洗衣店、咖啡馆、杂货店、旅馆等。也有一些资本较雄厚的商人和企业主,从事进出口贸易,开自选商场,开办工矿企业等。与此同时,拉美各国均有一些华人华侨在激烈竞争中破产,被迫出卖劳动力谋生。
有少数华侨或华裔在政府、议会、军队及政党中担任过或正担任要职。如圭亚那前总统阿瑟·钟就是华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前总督何才是华裔,前卫生部长何五是华裔。古巴现任国家物资储备全国委员会主任、少将、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代表、古中友协主席邵黄是华裔。牙买加华裔毛·鲁埃尔·邓曾任财政部秘书长,卡尔·郭来曾任电气管理航运局局长,何生为工党议员,巴西华裔甘迪蒂奥·桑柏霍为巴西民主运动党众议员。在秘鲁有几位华裔担任过议员,如鲁文·陈·加马拉,埃内斯托·刘·多哈斯,维克托·包丽·里斯科和欧亨尼奥·陈·克鲁斯等。
拉美华人华侨中也涌现出一批较有影响的企业家。如巴西的林训明经营的愉港植物油公司,其属下企业的豆油出口量居巴西首位,被誉为巴西的“黄豆大王”。巴西华侨企业家魏书琪经营的向台湾出口的薄荷油,占巴西薄荷油出口量的1/2以上。中国现任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家族的亲属在巴西开设了大工厂和大农场。1989年逝世的旅秘侨领、通惠总局顾问戴宗汉先生旅居秘鲁60余年,致力于秘鲁议会授权政府向他颁发了勋章和奖状,以表彰他对秘鲁农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在拉美的华侨华人中,也不乏著名的专家、教授、医生、工程师、律师、作家和艺术家。如委内瑞拉华侨陈其仪曾任总统高级经济顾问,现任天主教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委内瑞拉经济学院院士;沈纯强任委内瑞拉国立工艺大学教授;维克托·李·卡里略(华裔)任加拉加斯“西蒙·博利瓦尔”大学人文系主任;巴西圣保罗航空学院有一位著名的华裔火箭专家。在秘鲁华侨华人中有哲学家佩德罗·S·宋岭;秘鲁圣马科斯大学考古学和人种学博物馆馆长罗莎·冯·皮内达;华裔陈汉基(欧亨尼奥·陈—罗德里格斯)曾任秘鲁圣马科斯大学教授,西班牙皇家西班牙语研究院通讯院士、美国西班牙语研究院院士,现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昆士学院教授。为表彰陈汉基在语言学、文学评论和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贡献,秘鲁政府于1987年10月授予他秘鲁最高荣誉奖章——太阳勋章。在文艺方面,有古巴和拉美杰出的华裔画家维尔弗雷多·林,秘鲁画家何塞·谭·马约尔加和西梅翁·朱·刘;古巴诗人雷希诺·厄;巴拿马诗人卡洛斯·弗朗西斯科·陈·马林等。在体育方面,秘鲁华裔埃德温·巴斯克斯曾在1947年为秘鲁赢得了唯一一块奥林匹克金牌,另一位秘鲁华裔埃迪特·黄是60年代南美洲女子网球亚军。拉美的华侨社团
早在19世纪末和本世纪20年代初,拉美华侨就开始建立华侨社团。如古巴中华会馆建于1893年,1993年正好是百年庆典。建立华侨社团的主要宗旨是联结乡谊,敦睦宗族,患难与共,互助互利。各侨团大都推选当地德高望重的华侨担任领导,将侨胞组织起来,维护华侨权益。华侨社团和组织大体可分几种:
一,综合性侨团。范围最广的是各国的中华会馆,其名称因地而异。如巴西的中华会馆,秘鲁的中华通惠总局,秘鲁华侨总会,委内瑞拉的中华总会馆等。总会馆之下,还设有地方性的会馆。除中华会馆外,还有以职业为基础组成的组织,如秘鲁总商会,墨西哥的中华商会等,其会员一般为经商者,但并不很严格。二,以原籍同乡成立的地方性侨团。如中山会馆、鹤山会馆、番禹会馆等,为中山、鹤山、番禹县籍华人的团体。有的是几个县籍的侨团,如南三顺会馆是南海、三水、顺德三县籍人的团体。
三,按姓氏组成的侨团。如陈疑川堂、林西河堂、李氏公所等。也有一姓而分为不同团体的,如黄江夏堂之外,还有黄云山公所;朱沛国堂之外,又有朱紫阳堂等。有些是数姓合成一个团体的,如至孝笃亲公所是陈、胡、袁3姓组织,溯源堂是雷、方、邝3姓华人组织,龙冈亲义总公所是由刘、关、张、赵4姓华人组成的侨团。
四,政治性的社会团体。如致公党(又称民治党)系由最初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洪门天地会演变而来,该党在拉美一些国家设有总支,在一国的若干地区附设一些分支机构,如洪门民治党驻秘鲁总支部等。在古巴的华侨曾于1928年建立旅古华侨社会主义同盟,其前身是美洲华侨拥护工农革命大同盟,这是一个政治性的进步侨团,先后创办了《工农呼声》、《求国报》和《光华报》等,宣传民族民主革命思想。1930年5月29日,该同盟领导人黄淘白与古巴共产党几名领导人同时被捕,黄淘白于同年8月12日在监狱中被马查多独裁政权的刽子手杀害。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后,黄淘白被追认为古巴革命的烈士。
五,其他侨团。有职业团体,如餐馆公会等;妇女会、青年会和同源会(由华裔青年组织);文娱、体育性的侨团,如牌会、棋会等。
拉美的华人华侨还在不少国家创办了华侨学校和中文报刊。
拉美华侨与祖国
拉美华侨虽然远离祖国,但他们的心与祖国人民是息息相通的。辛亥革命时期,拉美的华侨积极捐资支援祖国的反清斗争和地方革命政权。武昌起义爆发后,秘鲁利马华侨爱国社于10月16日晚举行集会,宣布成立秘鲁华侨筹饷局,决定将筹得款项“由银行电汇,以备孙逸仙君随时调用”。智利、巴拿马等地华侨也不甘落后。据统计,从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至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秘鲁和智利华侨共捐助10万港币,巴拿马华侨捐助27,454元银元。
抗日战争时期,拉美华侨关注祖国战局的发展。他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古巴华侨组织的抗日会多次用西班牙语向古巴民众宣传,并致电国际聪明和美国参议院,呼吁各国人民主持正义,反对日本侵华。古巴哈瓦那华侨还多次组织游行,到日本驻古巴使馆表示抗议。据估计,1937至1945年8年抗战期间,拉美各国华侨共捐助8,156,115美元,其中捐助较多的是古巴华侨,240万美元;墨西哥华侨,200万美元;秘鲁华侨,近105万美元。
拉美华侨绝大多数都热爱祖国,关心祖国的建设和统一大业。近些年来,旅居拉美的华侨积极参加或促进祖国与侨居国的双国贸易和其他经济往来,为开拓经济领域的中拉友好合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不少拉美华侨出资支援家乡的经济建设和文教事业。许多华侨利用回国探亲、旅游的机会,亲身体验和亲眼观察了祖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返回侨居国后积极宣传和介绍祖国的变化和成就。每当我国各种代表团访问拉美国家或者在拉美国家举办有关中国的各种展览时,广大拉美华人华侨总是积极予以支持和帮助。拉美的华侨和华人不仅已成为当地社会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还对发展中国与拉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起了穿针引线的作用,因而受到旅居国和祖国人民的欢迎和尊重。(徐世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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