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字旗——历史上致公党的党旗(1925年10月—1950年4月)
致公党上海市委原副主委
陈昌福
中国致公党在建党之初,不仅有完整的政治纲领,而且还制定了党旗,这在今天我国的其他参政党的建党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关于致公党的党旗最初仅见于文字的记载和描述,没有图像,更没有见到实物。所幸,最近在王起鹍同志的《简述致公党在国内成立最早的基层组织》(《福建致公》2014年第1期)一文所附照片的背景中,意外地发现了党旗的图像,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令人喜出望外。
这幅照片是1932年《中国致公党香港支部初届职员会议》职员的集体照,在合影人员上端并排悬挂着两面旗帜,旗帜下垂,右面一幅是五色旗,是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时确定的国旗,左面一幅是井字旗,井字图像总体上清晰可辨。这就是文字记载中的致公党党旗(它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虽然迄今尚未找到党旗原物,但总算是发现了党旗的照片。这一发现也意味着一段历史重现,乃是一份沉甸甸的记忆。
一面旗帜是一个政党奋斗目标的图像概括
最初披露致公党党旗的文字记载是香港的《工商日报》。1933年9月22日陈炯明在香港病逝。次日《工商日报》记者在描述治丧处的灵堂布置时,有一段不起眼的介绍:“灵头竖着‘红黄蓝白黑’的旧式国旗,因为陈氏生平是拥护五色旗的。在五色旗的两旁,伴以致公党的党旗,这张旗向来在社会是鲜见的,……这旗是‘红黄蓝’三色的,旗尾的上端,有蓝线画成而黄色底的正方形,正方形内标着一个‘井’字。据他们(指治丧处同仁)的解释,这是‘耕者有其田’之意,正方形外,完全是红色的。据陈氏亲信陈演生(1875-1952)说,这旗从前(辛亥)在惠州起义时曾经用过,后来致公党同仁举陈为首领时,经众决定,采用这为党徽。”
“井字旗”的“井”字,取自中国古代殷商时期的田制,因其田区划形同“井”字,故名。古制八家为井,始见于《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洽私事。”后世把井田制作为理想的土地制度。1905年8月,同盟会成立,把“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确立为同盟会的宗旨。其中“平均地权”后来又发展为“耕者有其田”的思想,认为“只有耕者有其地,那才算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变革封建生产方式;实现“平均地权”目标,在当时,这是解决中国土地问题最先进的方案,用它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形象标识,对民众的号召、动员和组织的作用,无疑是十分巨大的。
1906年,同盟会本部召集干部会编纂《革命方略》,同时讨论民国旗帜制式时,主要有4种方案:1、青天白日旗,后来孙中山又提议增加红色,改为青天白日满地红。青天代表自由,白日代表平等,红地代表博爱;2、五色旗,旗面红、黄、蓝、白、黑五色,表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3、井字旗,取“耕者有其田”之意;4、金瓜斧钺旗,突出弘扬汉族精神。由于意见分歧,暂搁其议而成悬案。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确定以五色旗为国旗,至1928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改五色旗为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武昌首义,引发全国各地脱离清政府统治的“光复”和“独立”大潮,各省多依据旧日悬案,各树一帜,但“均不出丙午(1906年)同盟会本部提案之方式”。计有1、共进会焦达峰武汉义师所用18星旗;2、南京和上海军政府采用的五色旗;3、广东军政府的青天白日旗;4、陈炯明惠州起义所用的井字旗。1911年惠州起义时,陈炯明曾用“井字旗”作为起义军的标识。“嗣会师广州,始弃置不用”。辛亥革命时期,陈炯明选择“井字旗”作为起义军的标识,乃是陈炯明对三民主义的认同和自身认识水平的反映。1925年10月,中国致公党在美洲成立时,陈炯明被举为党的第一任总理,同时决定以“井字旗”为致公党的党旗,从图像上体现了致公党的奋斗目标和方针政策。
一面旗帜也是一个历史进程
1947年5月,中国致公党“三大”,把“耕者有其田”列为党的政治纲领,由此在党内引发关于致公党的阶级属性问题的讨论。1948年9月,致公党中央刊物《公论》第4期发表了致公党中央常委李维纲(1910-1988)的《中国致公党应如何为人民服务》文章认为:中国是以农立国,农民占全国人口80%以上。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中国致公党应代表农民利益,而为农民政党,其党徽定为井田嘉禾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以前的中心口号是‘耕者有其田’。它现在的政纲,关于土地问题也这样写道。”李文关于党徽的表述是第一次见诸于现存正式出版并对外发行的致公党刊物。
雷荣珂(1898-1974)不同意李维纲关于致公党阶级属性的观点。他在1949年5月出版的《公论》第6期上发表的《中国致公党所代表的阶级问题》指出:“中国致公党的党徽‘井田’,虽取义于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但这不过是象征‘耕者有其田’的意义。”“这也并不因为党徽所象征的是农民的解放,就是说中国致公党所代表的单纯是农民阶级的利益。”“中国致公党的大部分党员既是各地华侨,而华侨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社会阶级。”“这些华侨,其共通所有的利害关系,主要的已不是单纯的各个阶级的利害关系,而是整个民族的利害关系。所以在华侨团体中,通常是民族意识高于阶级意识的,从来的华侨是最爱国的。”所以除为今日革命对象之外,“其他一切要求革命的阶级,均可能为中国致公党所代表。”雷荣珂是致公党“三大”选出的中央常委兼宣传部长,他的文章不仅再次证实“取‘井田’为党徽”确有其事,而且他对于致公党阶级属性的表述更符合政党的一般原理和同一时期国内民主党派性质的共性,体现了一个与时俱进的历史进程。
1950年4月,中国致公党在广州举行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通过政治报告,修改党章,宣布以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为党的纲领。此后,原本以“井”字象征政纲的党旗党徽,也就成为一段历史的载体被尘封起来,而鲜为人知。
“井字旗”的实物在日本福冈被发现
作为致公党党旗的“井字旗”原物,早已不知去向,但可以作为参照物的井字旗实物于1982年末为日本神户华侨历史博物馆陈德仁馆长所访知。此旗现由居住在日本福冈的末永贤次所收藏。末永贤次的父亲末永节(1869-1965)原系日本“玄洋社”浪人。1897年8月末永节经由宫崎寅藏介绍与在日本宣传革命的孙中山相识。此后,末永节便支持和参加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活动。末永节是否参加过辛亥革命惠州起义不得而知,但据末永贤次说,他收藏的这面“井字旗”是一位老同盟会会员赠送给他父亲而留传保存下来,那是确凿无疑的。据陈德仁介绍,此旗长147厘米,宽50厘米,红色底,右上角有一蓝色小块,上面有白色“井”字,对照香港《工商日报》记者的描述,差异就在期右上角是蓝色小块,还是黄色小块;就旗上角的小方块与整面旗的长宽比例,根据目测,大致为党旗1:2,实物旗1:3,差别也比较明显。当然,实物不等于原物,但实物的存在印证了文字记载的真实,同样具有历史价值。
附带说一句,王起鹍同志在《福建致公》2013年第5期上发表的《画说〈公论晨报〉到〈中国致公〉的历史渊源》所附照片中的“井字旗”,那是前面提到的末永贤次收藏的“井字旗”的实物,不是致公党的党旗,是党旗重要的参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