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致公党在国内成立最早的基层组织


厦门 王起鹍 (图/文)

  中国致公党简史(1925-2009)中写道:“中国致公党成立后,在美洲凡是有堂的地方大多建立了党组织,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致公堂组织也相继改堂为党,使致公党的组织遍布美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300多个总支部、支部和10万余名党员”。(P.7)
  “中国致公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以后,致公党的党务工作有了起色。除了美洲原有组织外,还有大洋洲、南洋群岛及香港等地建立了新的地方组织,计有党员30余万”。(P.9)
  “1946年冬,组建了以任洪为主任委员的致公党广州支部。支部成立不久,便受黄鼎臣的委托承担了为恢复中国致公党组织而起草新党章的任务”。(P.21)
  从上述中国致公党简史中,我们不然发现,一大和二大,中国致公党并没有在国内成立基层组织,而广州支部也只是在1946年冬成立的。
  然而,当我每次给党员授课、讲致公党的历史时,一些致公党党员便提出疑问:为什么当时中国致公党在国内没有基层组织?
  应当指出,致公党成立於美国旧金山,而且绝大部分又是由致公堂改为致公党,以“华侨政党”著称,定名为中国致公党。特别“一大”,改堂为党后,其他国家的堂口(只要是由致公总堂负责开堂的)分别改为“总部”或“支部”,但仍然保留其堂口的规矩,虽然隶属由驻旧金山中国致公党总部领导,但党、堂不分现状,还是很难发挥“政党”的作用。因此当时,即便有300多个总支、支部分布美洲、亚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仍然还是抱着“秉承致公堂旧有爱护国族之精神”等等的强烈愿望……
  另外,致公党总部在成立之初,就发表了《致公党同人救国主张》草案,实际上“致公党同人救国主张”经过大会修改、决议,后来成了中国致公党“一大” 的党纲。“救国主张”之许多内容,其实是陈炯明的“国是主张”,并在致公党党内贯彻和落实。但刚刚成立不久的中国致公党由于在理论上尚处于幼稚状态,对国内外的形势和社会发展趋势缺乏科学的分析,从而无法形成正确的认识;党的总部又在海外,成员复杂,通讯不畅,对于国内所发生的一系列根本变化不甚了解,身在国内做为总理的陈炯明,确实无法分身指挥到设立在美国旧金山的中国致公党总部,很难就国内的政治斗争发挥作用。
  因此,陈炯明为了在组织上加强致公党的建设,发挥“政党”作用,曾以“中国致公党组织中央党部办事处”之名义联系各地组织,首先就筹备香港支部,拟定了驻港支部暂行章程,钟秀南、徐军雁、陈演生成了驻港支部的主要成员,同时,派员往澳门、广州湾、厦门筹设支部,当时所成立的致公党基层支部成员多数为洪门人士或社会贤达,与美洲致公总堂没有关连,因此南洋吉隆坡、马六甲各埠,闻风纷纷申请筹设支部,陈炯明也委派人员前往指导工作,中国致公党在国内及东南亚地国家和地区得到逐渐发展。
  1931年10月初,陈炯明在香港亲自主持召开致公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在香港成立中国致公党中央党部。陈炯明、司徒俊蒽、钟秀南、严锡煊、陈演生等及来自美洲和其他海外各处的代表数十人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解决自“一大”以来党堂不分的问题。
  然而,由于意见分歧,各执己见,大会只好通过一项妥协、折衷的决定,既承认党、堂并存的现状,又决定存堂保党,党、堂分家,以党领导堂。在“二大”(党部成立)前夕,召开了“五洲致公团体各区代表联合会议”,会上各方争议相当,报道称“代表中有一二来源不清心存跨党别有阴谋欲以另立党名撕滅致公名义者”等等。
  “二大”后,陈炯明领导致公党,推动党务,整理内部,使得致公党逐渐成为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并推出“建国主义、建亚主义、建世主义”的“三建主义”为政纲。
  致公党“二大”之后,中国致公党加强“中央干事会”工作、成立“中央监核会”。10月15日中国致公党中央党部发函给旧金山、古巴、秘鲁、巴拿马、纽西兰、伦敦、非洲等总部及新加坡、吉隆坡、马六甲、上海、天津、厦门、香港等支部组织,通报代表大会(联合团体)召开情况和国内形势,主要内容有:1、组织中央党部,接受陈总理领导;2、通过中国致公党中央党部临时组织法,并以附则声明,凡属致公团体人无论何时加入本党受同等之权利;3、1931年10月10日中国致公党中央党组织完毕,正式成立全党代表大会;4、遵照党章执行职权、议决一切重要党务;5、中央党部为全党的中心机关,各地方党部应内外相维,并接受其指挥,陈炯明总理为本党总理。
  党务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先后发出训令与通告:
  1932年1月26日致公党中央首发第一号训令;“经全党代表大会议决所有各区新旧党员一律从新登记党员。”;
1932年3月15日发布第三号训令,重新规定各地组织机构名称,各地组织列表如下:“中国致公党驻金门地方总部”、“中国致公党驻秘鲁地方总部”、“中国致公党驻古巴地方总部”、“中国致公党驻伦敦地方总部”等八个国家的地方总部;有包括“中国致公党驻雪兰莪(吉隆坡)支部”、香港、澳门、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湾、厦门、汕头等十一个支部为中央直辖支部;还有荷兰支部,秘鲁毡乍支部、华拉分部,巴拿马箇即等分部列属于其他总部。1932年3月15日第四号训令为颁发“规章”手册之通知……;
  第六号通告便是更改印章的通知:三个印为1、中国致公党印。2、中国致公党中央执行委员会。3、中国致公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
  “二大”之后,除了美洲原有组织外,还有大洋洲、南洋群岛及香港等地建立了新的地方组织,计有党员30余万。1933年9月,陈炯明病逝香港,致公党中央决定暂由中央干事会主持中央工作,领导党务,维持现状。由陈演生在香港负责与各国各地致公党(堂)联系工作。
  陈炯明逝世后,在其灵柩于1933年9月30日在香港出葬,1935年4月3日移葬惠州。两次所得挽联挽章共达三千余之数,在各界挽联汇录目次中有上海、天津、广州、厦门等四个致公党国内支部挽联挽章:
  (21) 省长留畀陈席儒,政治不主独裁,凯末尔岂可作。
     总理提携致公党,寿命尚能假借,希德娄何足云。
          【中国致公党上海第一支部同人敬挽】
  (22) 国事愈演愈危,我公忍弃中邦逝。
     精神不挠不屈,是气真堪万古存。
          【中国致公党天津支部同人拜挽】
  (98) 大旆渡漳江,记曾护法兴师,威望至今同景仰。
     将星沉香岛,独有共和在念,弥留犹自语丁宁。
          【中国致公党厦门支部同人敬挽】
  (99) 中国失元勋,共说死生关大节。
    千秋传信史,谁能成败论英雄。
          【中国致公党广州支部同人敬挽】

  从上述历史资料中,我们不然证实,在二大之前,中国致公党就已经着手筹备国内致公党支部,1932年3月15日中国致公党总部发布的第三号训令,在其重新规定的各地组织机构名称中,明确了除香港、澳门之外,上海、天津、广州、厦门、大连、汕头为国内最早的组织,也应修正广州支部成立于1946年的历史资料。
  上世纪30年代,中国致公党国内只有上海、广州、天津、厦门成立支部,后来又有汕头、大连成立支部,除了当时的国内政治原因之外,主要这些城市都在海边,也是华侨和海外洪门人士经常出入的口岸,在这些港口城市建立组织,有利于接受在香港的致公党总部的联系和管理。

  有关中国致公党厦门支部等的资料,也仅在此文件史料中体现而已,因此希望通过这篇文件牵引,能发现更新的资料,包括中国致公党厦门支部在内的其他基层支部机构的成立时间、领导班子、或其支部成员。(王起鹍)



  1931年10月15日中国致公党中央党部发函致旧金山、古巴及上海、天津、厦门致公党各支部,通报代表大会(联合团体)召开情况

  1932年中国致公党驻港支部初届职员合影(前排右三为陈演生),上面悬挂的“五色旗”(中华民国初期的国旗)和“井字旗”(中国致公党党旗),也是陈炯明逝世后与其棺木相铺着的二面旗帜
  

   作者:原致公党厦门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厦门市侨联副主席、致公党中央海外联谊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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